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019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07,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05%,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 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南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9 号)同意注 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1,46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5,84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5,487,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0,352,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107,77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限售期届满并 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107,777 股,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07,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1.2905%。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019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份 总 本次解除限 售 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107,777 1.2905% 1,107,777 下配售限售股 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股) 1、有限售条件股份 65,487,777 76.29% -1,107,777 64,380,000 75.0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107,777 1.29% -1,107,777 - - 首发前限售股 64,380,000 75.00% - 64,380,000 75.00%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352,223 23.71% +1,107,777 21,460,000 25.00% 3、股份总数 85,840,000 100.00% - 85,84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 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 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