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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旗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3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曙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34,521,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19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643,91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956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4,51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98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3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12%。

    8、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95,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0%;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
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95,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0%;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
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95,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0%;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
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1,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9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1,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9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阚赢律师、杨学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