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众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独立意见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
                                                           独立意见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满足日常

运营资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案内容风险可控并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内容及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仅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红军              尚中锋             郑军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