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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博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12-1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一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
成员人数为三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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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
决定。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战略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投资决策所需的有关资料:

    (一) 由董事会办公室汇总公司投资项目、资本运作项目,组织投资意向、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尽职调查报告、有关协议等资料(如
有);

    (二)由总经理进行初审,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的提案。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以提案形
式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根据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
并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因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
以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会议通知时间可不受前述
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
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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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执行。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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