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0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于2023年6月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 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 号文),公司获准同意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2,400,000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009,12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3,122,170.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5,997,829.08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 1 201,204,300.00 201,204,300.00 平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6,734,700.00 86,734,700.00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 3 16,448,300.00 16,448,300.00 用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9,432,700.00 29,432,7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合计 453,820,000.00 453,820,000.0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 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中广州研发中心实施地点拟由“广州白云区”变更 为“广州市天河 区”,使用自有房产实施;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在广州市白云区和深圳市南山区分别建设研发 中心,其中广州作为公司研发中心总部,现在变更为:广州市白云区取消购置 改为在广州总部自有房产实施、深圳市南山区由原来的租赁方式改为购置。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的调整,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 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为项目中的“研发用房购置及装修费”有调整 变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具体投资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投资额 变动后投资额 序号 变动前项目 (万元) 变动后项目 (万元) 1 工程费用 5,499.42 工程费用 4,114.75 1.1 研发用房购置及装修费 4,792.50 研发用房购置及装修费 3,407.83 1.2 设备购置费 706.92 设备购置费 706.92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03.9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18.89 2.1 研究开发费用 2,050.60 研究开发费用 2,050.60 2.2 建设期租赁费(深圳) 492.75 建设期租赁费(深圳) 0.00 2.3 软件购置费 334.63 软件购置费 334.63 2.4 职工培训费 39.6 职工培训费 39.60 2.5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26.4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34.06 2.6 前期工作费 60 前期工作费 60.00 3 基本预备费 170.07 基本预备费 132.67 4 铺底流动资金 1,907.15 合计 8,673.47 8,673.47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 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 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2)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安排和经营计划以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本着 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 实施效率的考虑,拟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保障 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项目原计划营销网络升级建设地点分别在北京、深圳、广州(白云区)、 长沙、武汉和成都 6 个重点区域,其中在北京、深圳以及广州(白云区)另设展 厅,拟变更为在深圳、长沙实施,并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进行。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营销网点办公用房均采用租赁方式, 经审慎考虑,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稳定发展情况,拟通过 购置房产的方式取得。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 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为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各网点办公租赁 费”有调整变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具体投资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投资额 变动后投资额 序号 变动前项 目 (万元) 变动后项 目 (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396.00 建筑工程费 1,334.64 2 设备购置费 740.40 设备购置费 740.40 3 安装工程费 22.21 安装工程费 22.21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41.1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41.40 4.1 各网点办公租赁费 1,199.76 各网点办公租赁费 0.00 4.2 前期工作费 60.00 前期工作费 60.00 4.3 软件购置费 156.60 软件购置费 156.60 4.4 职工培训费 12.40 职工培训费 12.40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 4.5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12.40 费 12.40 4.6 前期营销与推广费用 300.00 前期营销与推广费用 300.00 5 预备费 43.50 预备费 43.50 6 铺底流动资金 261.12 合计 2,943.27 合计 2,943.27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投资总额和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 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 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2)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长沙、深圳地区营销网络的员 工人数不断增长,办公及展示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商务展示等相关需 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稳定发展情况,因此拟通过购置 房产的方式取得,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保障公 司的长远稳定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 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广州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 资结构,同意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长沙、深圳及实施 方式,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 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 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 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 做出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关 于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 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