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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未来电器: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684号报告2023-06-16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1-2
       鉴证报告

二、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1-3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
           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684号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3月23日的《苏州未来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资料,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专项说明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
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3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3年3月2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苏州未来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4月7日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9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未来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
 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9.9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049,6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123,266,248.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383,751.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4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文件
                                      资金金额

          低压断路器附                              相开管委审
  1                      41,700.00     41,700.00                  苏行审环评[2021]70077 号
          件新建项目                               [2020]125 号

                                                                  不涉及生产、建设,根据建设项目
          新建技术研发                              相开管委审
  2                       8,043.17      8,043.17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等相关法
          中心项目                                  [2021]14 号
                                                                  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专项说明 第 1 页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文件
                                          资金金额
                                                                            不涉及生产、建设,根据建设项目
           新建信息化系                                    相开管委审
  3                         3,525.00         3,525.00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等相关法
           统项目                                          [2021]15 号
                                                                            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合    计          53,268.17        53,268.17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
 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人民币5,769.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                      41,700.00                      2,074.19         2,074.19
  2           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8,043.17                      3,226.96         3,226.96
  3           新建信息化系统项目                        3,525.00                       468.62           468.62
                合   计                                53,268.17                      5,769.77         5,769.77



        四、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23,266,248.20元,其中不含税保荐
 及承销费用102,815,000.00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为20,451,248.20元,截至
 2023年3月23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615,820.76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为3,615,820.76元,经审核,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税)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增值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2,815,000.00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10,660,377.36                 2,971,698.11                  2,971,698.11

律师费用                                5,566,037.74                     471,698.11                 471,698.11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
                                         404,078.38                      172,424.54                 172,424.54
用及材料制作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上市的信息
                                        3,820,754.72
披露费用

           合计                      123,266,248.20                  3,615,820.76                  3,615,820.76

                                            专项说明 第 2 页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后方可实施。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专项说明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