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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现就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 BROMAKE, S.A. DE C.V(简称“墨西哥光大
同创“)提供担保,系出于生产发展需要。墨西哥光大同创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
督与管理,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将进一步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
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集中开展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管理,将有效降低资金使用
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流程的优化。公司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
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公
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
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6.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担保的
议案》,同意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46,369 万元
人民币,上述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有关决策
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建伟(签字):




唐都远(签字):




冯泽辉(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