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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扬电子: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3-10-28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隆扬

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铁华女士、孙琪华女士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铁华女士、孙琪华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
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铁华女士、孙琪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东琴、孙琪华、刘铁华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