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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股份: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5-16  

                                                    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鉴证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3
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332A012173 号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公
司)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经
纬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经纬股份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经纬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经纬股份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经纬股份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报告仅供经纬股份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1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发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7.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65,500,000.00 元,本次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52,000,000.00 元,其中前期
已经支付部分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00,000.00 元,扣除上述未支付的承
销保荐费用 5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5,5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良渚支行 33050161748909977777 账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余杭支行 1202220929900326111 账号内。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565,500,000.00 元,扣
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6,135,833.90 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364,166.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196 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7,613.06            27,613.0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606.11            13,606.11

                                      1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   计                                                  45,219.17                  45,219.17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
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
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
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项目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
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 121,057,717.13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时间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5,496.68            2021 年至 2023/4/2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09.09            2021 年至 2023/4/27
合 计                                                 12,105.77                                /

     上述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有权审批机关备案。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76,135,833.90 元,其中
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0,000,000.00 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588,933.93 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3,588,933.93
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
                          发行费用金      已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额(不含税)      中扣除金额
                                                               (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                52,000,000.00        50,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审计费                    12,000,000.00                   --      1,226,415.06     1,226,415.06
律师费                     6,886,792.45                   --       283,018.87       283,018.87
信息披露费                 5,047,169.82                   --                --               --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01,871.63                    --         79,500.00       79,500.00
合 计                     76,135,833.90        50,000,000.00      3,588,933.93     3,588,933.93


                                           2
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情况比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招股说明书承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差异说明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7,613.06            5,496.68   项目尚在进行中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606.11            6,609.09   项目尚在进行中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        尚未开始
合 计                               45,219.17           12,105.77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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