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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龙舟路 6 号炬华智慧产业园 2 幢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肖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98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6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2,8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8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10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34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8,30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3.8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10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342%。
    8、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
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律师、匡彦军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