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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景科技: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7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景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岳亚兰                      联系电话:021-6015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泽明                      联系电话:021-60156666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宏景科技进行了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现对宏景科技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汇报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是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2次(查阅2022年11月、12月募集资金专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
                                           0次(2022年持续督导期间不满3个月,
(1)现场检查次数
                                                      免于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募集资金的法规体系、募集资金的存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变更等方面相关法规要求的讲解,以及
                                           违规案例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无                     不适用
                                       2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限售、自愿锁定、延
                                          是              不适用
长锁定期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和股份买回承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项目                           工作内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岳亚兰                  李泽明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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