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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
额、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募投项目用途变更的情况,
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通过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黄文锋




                                                      2023 年 8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吴   静




                                                      2023 年 8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桂雄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