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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10,464.74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黄文锋




                                                     2023 年 11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吴   静




                                                     2023 年 11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桂雄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