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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6-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9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6,778.0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95.37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782.63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主体


                                      1
                                                             拟用募集资金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主体
 1      年产 17 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222.60       30,222.60   英特科技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321.26        9,321.26   英特科技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英特科技
                       合计                      44,543.86       44,543.8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782.63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额为 44,238.77 万元。截
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为 44,238.7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3,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
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且必要。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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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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