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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昌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2023-08-30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00

    4.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5

    4.0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4.09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4.1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11


    2、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第 1.00、4.01、4.02、4.1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
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6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贝

    联系电话:0512-80156556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 1 号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一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
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
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18”,投票简称为“协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3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
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
         议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4.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4.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
                                                √
         议案》
4.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
         议案》
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
         议案》
4.0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
         议案》
4.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
         议案》
4.09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的议案》
 4.1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
                                                     √
          议案》
 4.11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同

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
    附件三:



                    2023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

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