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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恒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2023-05-12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466.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
457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世纪恒通”,股票
代码为“301428”。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466.6667 万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35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
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
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
配售的差额 123.3333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1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763.666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03.00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2,466.6667 万
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为 7,713.63663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
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493.35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70.3167 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196.350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20619427%,有
效申购倍数为 4,532.69240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T+2 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
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2
     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848,79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12,215,827.3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4,70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3,022,397.7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701,837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34,693,404.95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33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35,045.50

         网下投资者未成功缴款的名单如下:

                                                                                      放弃认
                                                            初步获配     初步获配金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购股数
                                                            数量(股)    额(元)
                                                                                      (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   国信兴盛 006 号定
 1                                           0199014564       1,330       35,045.50   1,330
            限公司        向资产管理计划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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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12,701,837 股,其中网下比例
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71,435 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099%;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 1,330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
133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 10.0000%。本次网
下发行共有 1,271,568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 12,703,167 股的
10.0099%,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55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16,032 股,包销金额为 3,057,443.20 元。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0.4704%。

    2023 年 5 月 12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配资金
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
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保荐承销费用                     5,1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979.08

        3                     律师费用                        835.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33.96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80.51

                       合计                                  8,628.55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2、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
3、发行手续费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

为 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010-60840825




                                 发行人: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2 日




                                      5
(此页无正文,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