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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恒通: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11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14:30 在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 188 号,公司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

兴海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世纪恒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7,381,329.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8.021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8,3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
38.81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081,3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20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011,32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0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011,32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09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8,3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2,8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

   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2—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002,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6%;反

   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8,3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008,3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1%;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池晓梅、袁鹏两位律师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