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
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就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
2.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
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违规
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
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二、关于《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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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半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
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
我们同意提名杨兴海先生,杨兴荣先生、陶正林先生、杨瑜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
四、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
同意提名潘忠民先生、邓鹏先生、钟广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五、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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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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