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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23-06-07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浙江开创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6月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33倍。本次发行价格18.15元/股对应发行

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5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

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

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开创电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首发业务实施细则》”)《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

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的方式,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德

邦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5 元/股。投资者请

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8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

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6 月 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证

券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2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3 年 6 月 7 日(T-1 日)披露的《浙江开创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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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浙江开创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

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6月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33倍。本次发行价格18.15元/股对应发

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51倍,低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

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

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53,909.34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8.15 元/股,发行人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0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5,980.99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319.01 万元,低于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

总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

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

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5、业绩下滑风险提示:受外部环境和市场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去库存、人


                                      4
民币汇率、海运费及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 26.11%和 12.41%;公司 2023 年第 1

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21.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0.59%。如

上述相关不利因素未能及时消除,或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以上不利因素,或继

续出现新的重大不利因素如全球经济衰退及通货膨胀等导致市场需求持续下降,

公司净利润仍然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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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开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064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开创电气”,股票代码

为“30144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开创电气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2,000 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 2,0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

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

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

行价格为 18.1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8.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0.5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4.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6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31.33 倍。(截至 2023 年 6 月 5 日(T-3 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发行人选择的

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

元”。发行人 2021 年、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749.29 万元

和 5,911.9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718.56 万元和 4,759.19 万元,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023 年 6 月 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3

年 6 月 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

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

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

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

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

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3 年 6 月 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7
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

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

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

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

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

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3 年 6 月 12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3 年 6 月 6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

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

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

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9
                                       释义

     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开创电气           指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德邦证券/保荐人(主承销
                          指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
本次发行                  指
                               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
网上发行                  指
                               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
                               为
                               2023 年 6 月 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3 年 6 月 6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
                               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投资者                    指   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
                               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
                               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
                               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T日                       指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23 年 6 月 8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10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0.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4.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及贸易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6月5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33倍,

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1.08倍。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18.15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30.51 倍,低于 2023 年 6 月 5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1.33 倍。

                                      11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 30.48 倍,

低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31.08 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截止 2023 年 6 月 5 日,C34 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率

如下:

                   最近一个月平均   最近三个月平均   最近六个月平均   最近一年平均静
      行业名称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C34通用设备
                       31.33            30.88            30.95            31.14
       制造业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月平均   最近三个月平均   最近六个月平均   最近一年平均滚
      行业名称
                     滚动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动市盈率
     C34通用设备
                       31.08            30.47            30.52            30.49
       制造业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以来,通用设备制造业(C34)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短期内较为平稳,

最近一个月和最近三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水平较为接近,本次发行价格 18.15 元

/股对应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0.51 倍,不

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 31.33 倍,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31.08 倍,处于合理水平(截

至 2023 年 6 月 5 日)。

      (4)发行人定价已考虑行业市盈率变动情况,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和审慎

性

      C34 行业市盈率受 A 股市场短期波动影响小,行业抗系统性波动能力较强,
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具有良好的前景,未来成长性较好。


                                           12
    经历一季度震荡向上走势后,A 股市场趋于疲软,且受一季报不及预期等因
素综合影响,二季度以来 A 股市场整体处于回调阶段,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万得全 A 下跌 2.34%,深证成指下跌 2.91%,创业板指下跌 4.16%。
虽 5 月以来 A 股市场走势向下,但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抗系统性波
动能力较强,并未受此影响,稳中有升。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自 30.42 倍上涨至 31.33 倍,涨幅约 2.99%;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自 29.94 倍上涨至 31.08 倍,涨幅约 3.81%。今
年 5 月 A 股市场表现、可比公司市盈率情况及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
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3 年 5 月 4 日        2023 年 6 月 5 日    涨跌幅
万得全 A                                5,062.9556               4,944.3584    -2.34%
深证成指                               11,273.8659              10,946.0841    -2.91%
创业板指                                2,297.6699               2,202.1357    -4.16%
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                               41.05                42.94    1.19%
可比公司动态市盈率                               38.41                39.70    3.36%
行业最新静态市盈率                               30.97                31.60    2.03%
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                               30.97                31.32    1.13%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0.42                31.33    2.99%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9.94                31.08    3.81%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6月5日,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
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市盈率为巨星科技与康平科技的算术平均数,可比公司选取标准参考本
节“(2)与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比较”;
    注3: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当日收盘价÷(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总
股本(2023年6月5日)
    注4:可比公司滚动市盈率=当日收盘价÷(2022年4-12月和2023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年6月5日);

    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具有良好的前景,未来成长性较好。公司生产的电动工
具系列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家庭装修、木材加工、金属加工、汽车维修、建筑道路
等领域。公司充分参与全球竞争,产品出口至北美、欧洲、亚洲以及南美、澳洲
等地区,市场前景广阔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综上,发行人按照 18.15 元/股定价与行业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
理性。

                                            13
            2、与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比较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及贸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比性,从“C34通用设备

     制造业”中选取了主营业务与公司相近且数据公开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包括康

     平科技、巨星科技、锐奇股份、创科实业。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3 年 6                           2022 年静态市盈
                                                                               滚动市盈率(倍)
                        月 5 日前   2022 年                    率(倍)
                                              2022 年
                         20 个交    扣非前
                                              扣非后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易日均价     EPS
                                              EPS(元
                         (含当      (元/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股)
                        日)(元     股)
                          /股)
002444.SZ    巨星科技       18.15    1.1805     1.2097       15.37     15.00     14.18    14.10
300907.SZ    康平科技       19.62    0.3140     0.2802       62.47     70.01     59.10    65.44
300126.SZ    锐奇股份        6.08    0.0129    -0.0206      471.09   -294.92   1809.89   -189.07
0669.HK      创科实业       69.75    4.1734             -    16.71         -         -         -
            算术平均数(扣除极端值和负值)                   38.92     42.51     36.64    39.77
             开创电气                0.7390     0.5949       24.56     30.51     24.53    30.48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6月5日,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3: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3年6月5日
     总股本;
            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22年4-12月和2023年1-3月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年6月5日);
            注5:锐奇股份2022年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为极端值或负值,市盈率均值计算中剔
     除锐奇股份。
            注6:创科实业为港股上市公司,无扣非后净利润,未公布季度数据,股票收盘价及
     EPS均以人民币计量,换算汇采用为2023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创科
     实业估值与A股上市公司不具备可比性,故市盈率均值计算中剔除创科实业。

            (1)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18.1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摊薄后市盈率为 30.51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

                                                  14
     市公司对应市盈率平均值 42.51 倍。

           (2)与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18.1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滚动市盈率(对应的 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 30.48 倍,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应滚动市盈率平均值 39.77 倍。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低于剔除负值和极端值影响后

     的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滚动市

     盈率低于剔除负值和极端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的平均滚动

     市盈率。

           3、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比较

           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研

     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贸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的电动工具产品主要包括交流类电动工具和直流类电动工

     具两大类,以交流类电动工具为主。近年来,公司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加大

     直流电动工具的研发投入,成功开发了直流有刷、无刷电动工具系列产品并实现

     量产,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1)经营情况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份      发行人       康平科技     巨星科技       锐奇股份     创科实业

              2022 年      46,043.24   116,921.28   1,857,955.48   132,487.43   9,273,781.39

资产总额      2021 年      44,482.30   126,661.15   1,730,715.49   142,346.48   8,293,220.47

              2020 年      41,228.93   114,078.34   1,367,777.90   126,815.62   6,127,143.40

              2022 年      59,793.89    99,417.81   1,261,018.96    43,470.46   9,240,237.09

营业收入      2021 年      80,564.44   115,345.26   1,091,968.33    62,592.85   8,426,222.67

              2020 年      68,260.92    83,461.69    854,444.02     42,918.61   6,409,477.78


                                              15
  项目          年份              发行人      康平科技           巨星科技        锐奇股份          创科实业

               2022 年             5,469.49     3,014.06          144,464.34            393.42      750,191.89

净利润         2021 年             6,588.94     1,810.69          129,731.52           1,022.63     700,691.34

               2020 年             9,134.82     6,016.25          136,449.46           1,151.69     522,487.89

               2022 年              19.95%        4.13%              12.31%              0.36%          21.70%
净资产收
               2021 年              26.16%        2.46%              12.70%              0.95%          25.48%
益率
               2020 年              43.38%       14.02%              16.67%              1.15%          21.95%

               2022 年              25.50%       16.96%              26.31%              9.46%          39.33%
主营业务
               2021 年              21.28%       24.77%              27.06%            12.14%           38.79%
毛利率
               2020 年              29.89%       33.15%              30.00%            19.00%           38.2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
           注 1:为增强可比性,上表中康平科技的数据为其电动工具整机业务毛利率;2020 年至
       2021 年,巨星科技的数据为其手工具及动力工具业务毛利率;2022 年,巨星科技年度报告
       的营业收入构成披露口径发生改变,巨星科技的数据为其主营业务毛利率。
           注 2:上表中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剔除了运输费以及亚马逊平台佣金与配送费的影响。

            (2)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比较情况

            ①发行人具备较好的经营现金流量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0669.HK              创科实业                 1.14                  -0.09                1.45

           300126.SZ            锐奇股份             -16.99                    -0.86                0.56

           300907.SZ            康平科技                 0.65                  -2.79                1.14

           002444.SZ            巨星科技                 1.13                  0.01                 0.57

                       平均值                            -3.52                 -0.93                0.93

                       发行人                            1.73                  0.47                 0.8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发行人的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为

       0.86、0.47 和 1.73,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公司

       长期为美国 Harbor Freight Tools、德国博世(BOSCH)、美国史丹利百得(Stanley

                                                    16
Black & Decker)、法国安达屋(Group Adoe)等国外知名企业提供优质产品,上

述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

款情况良好。

    综上,发行人经营现金流量处于稳健水平,短期抗风险能力较强,流动性风

险较小。

    ②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资产运营能力及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            (%)           (%)
   0669.HK              创科实业            21.70            25.48           21.95
   300126.SZ            锐奇股份             0.36             0.95            1.15
   300907.SZ            康平科技             4.13             2.46           14.02
   002444.SZ            巨星科技            12.31            12.70           16.67
               平均值                        9.63            10.40           13.45
               发行人                       19.95            26.16           43.3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发行人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可比上市

公司平均值,具备较强的资产运营能力及盈利能力。2021 年及 2022 年,由于受

到供应链中断及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可比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较

2020 年均呈现下降趋势,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与行业趋势相符。

公司目前整体资产规模及经营规模小于可比上市公司,但发行人根据自身资产运

营的特性,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日常生产和运营效率、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提高

资产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

    ③发行人具有较强的产品附加值提升能力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00669.HK              创科实业             39.33            38.79           38.25



                                           17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300126.SZ            锐奇股份               9.46            12.14           19.00

  300907.SZ            康平科技            16.96              24.77           33.15

  002444.SZ            巨星科技            26.31              27.06           30.00

              平均值                       23.02              25.69           30.10

              发行人                       25.50              21.28           29.89

    注:为增强可比性,上表中巨星科技的数据为其手工具及动力工具业务毛利率,康平科
技的数据为其电动工具整机业务毛利率;发行人 2020 年-2022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剔除了计
入主营业务成本的运输费以及亚马逊平台佣金与配送费的影响。2022 年,巨星科技年度报
告的营业收入构成披露口径发生改变,巨星科技的数据为其主营业务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89%、

21.28%和 25.50%,接近或超过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作为电动工具领域专业的

整机制造商,产品体系丰富,涵盖电圆锯、多功能锯、往复锯、角磨机、冲击钻

等 30 多个品类。公司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能够满足客户高技术要求、高

品质标准和快速交付需求,获得了世界知名品牌商认可。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自

有品牌的推广,逐步发展 OBM 业务以提升品牌价值,获取更高品牌溢价。2021

年,受原材料涨价和美元贬值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2022

年,公司产品价格适度上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回升,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

    (3)市场地位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工具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贸

易,是国内电动工具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主要生产 DIY 型家用级电动工具,

以 OEM 和 ODM 模式为主,产品定位于经济型产品市场,目前正在积极拓展自

主品牌产品。公司部分产品出口额已居于国内同行业前列。依据我国海关进出口

统计数据,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电圆锯产品(HS 编码:84672290)出口额

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额中列第 8 位、第 9 位,角向磨光机产品(HS 编码:84672910)

出口额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额中列第 21 位、第 15 位;2020 年 1-7 月份公司往

复锯(HS 编码:84672290)出口数量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企业中排名第 5 位,

浙江省第 1 位。


                                         18
    2022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4.60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98 亿

元,公司在行业内已具备一定规模和技术实力,正在逐步发展成为行业内具有较

强竞争力和较高品牌知名度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

    (4)技术实力比较

    公司注重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投入,专利情况、研发费用支出占比和研

发人员数量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专利情况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研发人员数量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拥
                                                                       截至 2022 年末共
             有 4 项发明专利、99 项实用     2020 年-2022 年:3.68%、
  康平科技                                                             有 研 发 人 员 182
             新型专利、29 项外观设计专      3.21%和 3.45%
                                                                       名
             利
             2022 年 度 共 设 计 新 产 品                              截至 2022 年末共
                                            2020 年-2022 年:2.87%、
  巨星科技   2,105 项,新增申请各项专利                                有研发人员 1,099
                                            2.84%和 2.53%
             和获得专利授权均超 300 项                                 名
             2022 年度该公司获得国内授
             权专利 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2020 年-2022 年:5.09%、   截至 2022 年末共
  锐奇股份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 项,     4.35%和 5.44%              有研发人员 80 名
             外观设计专利 8 项
             2019 年获得超过 100 项国际     2020 年-2022 年:3.23%、   截至 2020 年末工
  创科实业
             性设计奖项                     3.22%和 3.65%              程师超过 600 人
             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发行
             人共拥有专利 153 项,其中发    2020 年-2022 年:2.66%、   截至 2022 年末共
   发行人
             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1%和 3.27%              有 88 名研发人员
             107 项,外观设计专利 41 项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

    4、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市场地位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动工具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贸

易,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质量在国际市场获得广泛

认可。目前,公司与美国 Harbor Freight Tools、德国博世(BOSCH)、美国史丹

利百得(Stanley Black&Decker)、法国安达屋(Groupe Adeo)等国际知名工具建

材类连锁超市和全球领先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通过消化吸收国际市场先进的设计理念、不断进行

产品创新、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产品质量。公司全系列电动工具产品外观新
                                            19
颖、功能完善、质量优良,获得国内外众多知名客户青睐,部分产品已取得较大

的市场份额。根据我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公司电圆锯(HS 编码:84672290)

2018 年度、2019 年度出口额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额中列第 8 位和第 9 位;角向

磨光机(HS 编码:84672910)2018 年度、2019 年度出口额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

额中列第 21 位和第 15 位;2020 年 1-7 月份公司往复锯(HS 编码:84672290)

出口数量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企业中排名第 5 位,浙江省第 1 位。公司后置马达

迷你锯产品荣获 2018 年广交会出口产品设计奖金奖。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之一。通过实施质量控制、产品创

新、技术研发、品牌建设等战略,公司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正逐步向具有较高

品牌知名度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发展。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通过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电动工具产品设计理念和技术,产品设计和研
发紧跟全球电动工具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将通过自身研发设计团队建设及与境
内外工业产品设计机构合作,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公司研发工作围绕市场需求,
根据下游产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性能。近年来,公司自主研发
了无刷电机控制技术、智能电池管理和芯片控制技术、电枢全自动生产加工检验
控制技术、双色模具注塑成型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发交
流类、直流类系列电动工具新品 100 多款。

    公司于 2020 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授予“手持式电动工具省级高新技术企
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共拥有境内
外各类专利 153 项,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7 项,外观设计专利 41
项。公司研发团队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就开始对每一个细节进行优化,对产品
的材料成本、工艺、质量进行充分考虑,做到产品研发与设计上的低成本性和高
可靠性,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努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保证了公司可以持续向市场提供质量高、性能可
靠、成本较低的产品,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同时也
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供了保障。


                                      20
    (2)稳定的销售渠道优势

    国外大型企业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对潜在供应商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
同步技术研发、后续支持服务能力等方面均设置了严格的筛选条件,同时供应商
正式进入其全球采购体系前还须履行严格的资格认证程序。因此,一旦双方确立
供应关系,其合作将会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凭借突出的设计研发能力、严格的产
品质量体系、良好的生产管理能力,积极与全球知名的工具建材类连锁超市、品
牌工具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重点围绕实力较强、资信良好的核心客户
配置资源,经营稳定性较强,能够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公司与主要国外客户合作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总部所在地      合作时间                           客户情况介绍
                                                  Harbor Freight Tools 又名 Central
                                                  Purchasing LLC,成立于 1977 年,总部位
                                                  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经过 40 多年的发
                          最早于 2010 年与
                                                  展,现已成为美国知名的五金工具类连
  Harbor                  金磐机电开始合
                                                  锁超市。公司在全美 48 个州已开设超过
  Freight       美国      作。发行人成立
                                                  1,100 家连锁超市,销售包括手工具、气
  Tools                   后与其建立合作
                                                  动工具和电动工具等在内的超过 7,000 个
                          关系。
                                                  品类的工具和配件。Harbor Freight Tools
                                                  的客户数量超过 4,000 万,员工数量超过
                                                  20,000 名,销售收入超过 50 亿美元。
                          最早于 2008 年与
                          金磐机电开始合          博世集团是全球领先的技术和服务供应
 博世集团       德国      作。发行人成立          商,总部位于德国。博世电动工具是全
                          后与其建立合作          球领先的电动工具及附件生产商。
                          关系。
                          最早于 2005 年与
                          金磐机电开始合          史丹利百得公司(股票代码:SWK.N)
史丹利百得      美国      作。发行人成立          成立于 1843 年,是全球最大的工具和五
                          后与其建立合作          金公司之一。
                          关系。
                                                  世界领先的跨国装饰建材零售集团,在
                          发行人于 2018 年        全球 20 个国家拥有约 130,000 名员工,
                          与其开始接触,          是全球排名第四、欧洲排名第一的建材
  安达屋        法国
                          后逐步与其建立          连锁超市集团,根据德勤(Deloitte)发
                          合作关系。              布的《2023 全球零售力量》报告,其在
                                                  全球 250 强零售榜单中排名第 38 位。



                                             21
    (3)稳定可靠的交付能力

    对于 ODM/OEM 生产厂商而言,交付能力不仅包括“从图纸到产品”的制
造落地能力,“从小样到量产”的批量供应能力,还包括针对弹性订单的按需及
时供应能力。首先,公司依靠自身专业务实的技术研发能力,在与核心客户对接
并为其实现 ODM/OEM 的过程中,能够迅速响应客户的新需求并实现产品量产,
同时根据客户反馈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并主动持续改进研发技术和产品工艺;其
次,公司采取关键零部件自制的后向一体化生产战略,依托整机全环节的制造能
力,可以迅速消化由于节假日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弹性订单,增强客户粘性。

    (4)质量检测和认证优势

    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立身之本,将质量控制体系贯穿于研发设计、材料
采购、产品生产及检测、仓储和销售等各环节,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检验程序。公
司拥有德国 TUV、美国 UL 认可的实验室,配置完善的电动工具研发、生产相关
的检验、试验设备数十套,包括抗干扰 EMC 检验测试、包装运输抗震检测设备、
电缆弯曲试验机、弹簧回弹试验机、灼热丝试验机、电池性能检测试设备、交直
流自动切割实验台、交直流空载耐久测试仪等关键检测设备,能够及时对原材料
及产品进行快速、精确的分析,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和稳定。

    公司已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主要出口国家及地
区的准入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主要产品已分别通过欧盟 CE/EMC、美国 UL/ETL、
德国 GS 等国际认证标准及欧盟 ROHS、PAHS 标准并取得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
或检测报告。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产品质量符合境内外国家和地区标准、行业标准,不存在
产品被召回情形,亦不存在因产品质量与客户或消费者发生重大纠纷的情形。

    公司生产的多功能切割打磨机于 2020 年通过了“浙江制造评定”;公司被
评为“浙江省出口名牌”,于 2020 年获得了浙江省“手持式电动工具省级高新
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于 2022 年被认定为“2022 年(第 29 批)浙江
省企业技术中心”。

    (5)产品种类丰富


                                    22
    相较于竞争对手,公司销售的电动工具产品种类丰富,涉及交流和直流两大
类电动工具,涵盖电圆锯、多功能锯、往复锯、角磨机、抛光机、冲击钻、电扳
手等系列共计 30 多个品类产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为提高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满足不同客户即时、个性化需求,公司可根据客户的技术参数要求、
规格要求为客户定向开发专款产品。公司根据市场动态变化,适时对产品进行更
新迭代,不断推出功能实用、设计新颖的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开发 TC 系
列交流类往复锯,TC 系列锂电无刷类电圆锯等共计 100 余款新产品。产品的多样
化不仅可满足下游客户的多种需求,同时也能保障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及可持续
增长,降低产品单一带来的销售收入波动风险。


    5、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

    (1)全球及中国电动工具市场情况


    国际市场上,电动工具产品的主要生产地集中在中国、日本、美国、德国、

意大利等,主要的消费地集中在北美、欧洲等地区,北美和欧洲地区既是电动工

具产品的生产地区也是主要的消费地区。随着亚洲、南美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

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该等地区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电动工具的消费额随之

增长。

    2016-2019 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 的数据显示,2016 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 314 亿美元,2019 年市

场规模达到 323 亿美元,2020 至 2027 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将保持 4.2%的年复

合增长率,到 2027 年预计将达到 409 亿美元左右。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是全

球电动工具三大市场,占比近 90%。

    随着中国电动工具制造企业生产工艺不断改进,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产品质

量和技术标准已经能够符合欧美准入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产品出口规

模日益扩大。进入 21 世纪以来,中国电动工具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已成为世界

电动工具的重要制造基地和出口大国。

    海关数据显示,2015 年以来,中国电动工具出口额整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2015 年,中国电动工具出口额为 92.09 亿美元,2019 年达到 118.34 亿美元,较
                                      23
2015 年增长 28.50%。

                    2015-2021 年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出口状况表(单位:亿美元)

   指标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注
  出口额              92.09       90.26     103.10        115.10           118.34        120.70    150.27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网络公开资料
    注:2021 年我国电动工具出口金额达到 969.3 亿元人民币,按 2021 年即期汇率平均值
6.45 折算约为 150.27 亿美元。

        (2)全球电动工具市场发展前景分析


        随着电动工具成为国际化生产工具,普及率大幅提升,电动工具现已成为发

达国家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家用装备之一。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电动

工具市场仍将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态势。

        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 的数据,2019 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达到 323

亿美元,2020 年由于行业下游需求影响,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预计将略有下

降,达到 307 亿美元。但从长远看,未来随着经济逐步回暖,Grand View Research

预计,2020-2027 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将保持 4.2%的年复合增长率,到 2027 年

将达到 409 亿美元左右。未来几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预测情况如下图所示:

                   2020-2027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单位:十亿美元)
 45.0
                                                                                            40.9
                                                                               39.3
 40.0                                                              37.7
                                                       36.2
                                           34.7
 35.0                             33.3
                       32.0
            30.7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0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资料来源:Grand View Research;前瞻产业研究



                                                  24
    (3)中国电动工具市场发展前景分析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整理的数据统计,按终端零售价计算,2019 年,中国电动

工具行业销售收入达到 1,411 亿元,预测 2025 年中国电动工具行业销售收入将

达到 2,038 亿元左右。未来几年中国电动工具行业销售收入预测情况如下图所示:

           2020-2025年中国电动工具行业销售收入预测情况(单位:亿元)
 2500

                                                                       2038
 2000                                                   1917
                                               1795
                                  1674
                        1553
 1500       1431



 1000



  500



   0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

    (4)家用电动工具市场发展前景分析

    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 的数据显示,2019 年工业用电动工具占比为 63%,

家用电动工具占比为 37%。电动工具已逐步从生产工厂和建筑工地走进一般家

庭,而且每户家庭都希望备有各种 DIY 用途的电动工具。未来,DIY 型家用电

动工具产品发展前景广阔,在电动工具中的占比将不断提高。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预测,到 2025 年中国家用电动工具销售收入将达到 815

亿元左右。未来几年中国家用电动工具销售收入预测情况如下图所示:




                                          25
                   2020-2025年中国家用电动工具销售收入(单位:亿元)
 900
                                                                       815
 800                                                         767
                                                  718
 700                                  670
                          621
 600        572

 500

 400

 300

 200

 100

  0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

       (5)直流电动工具市场发展前景分析


       近年来,受益于锂电技术进一步突破,电动工具市场上锂电子电池已经基本

取代了镉镍电池、镍氢电池等其他二次电池,成为直流电动工具的主流供电电源。

未来,随着锂电池容量、安全性能大幅提高以及成本的不断降低,将促使直流电

动工具市场获得更广阔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现阶段大部分直流电动机需要以碳刷作为电流变换器的部件(有

刷电机),所以需要定期清理碳刷摩擦所产生的污物。而无刷电机少了碳刷与轴

的摩擦,能够大大减少噪音、耗电量,同时维修成本更低,但由于无刷电机成本

较高,因此还未在直流电动工具中获得普遍应用。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关键部

件的量产,成本问题将会得到解决,无刷电机的大规模采用也将推动直流电动工

具更快速发展。

       从出货量来看,根据 EVTank 数据,2011 年全球无绳类电动工具出货量约为
0.89 亿台,占全球电动工具总出货量约 29.8%,2021 年无绳类电动工具出货量达
到 3.77 亿台,占总出货量约 65.0%,2011 年至 2021 年无绳类电动工具出货量复
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15.5%。
       2022 年电动工具产业由于需求放缓及缩减库存影响,导致行业总体的出货
量有所下滑,但中长期来看,工具产业电动化、无绳化仍具有渗透空间。根据咨

                                             26
询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相关数据,受益于行业无绳化趋势,预计到 2025 年全球
无绳电动工具整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近 220 亿美元(不含工具零附件),预期复
合年均增长率达 9.9%。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状况,并结合同行业可
比公司业务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5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6,3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

费用5,980.9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19.01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周二)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7
    2023年6月6日           披露《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T-1日(周三)          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年6月7日           网上路演
     T日(周四)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8日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周五)          披露《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3年6月9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2日(周一)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
    2023年6月12日
                           额的认购资金)
    T+3日(周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2023年6月13日
    T+4日(周三)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2023年6月14日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
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8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15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28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开创电气”;申购代码为“301448”。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3年6月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

交易权限、且在2023年6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

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保荐

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3 年 6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将 2,000 万股“开创电气”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

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

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

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

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6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


                                        29
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6月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

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3年6月8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3年6

月12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

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

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

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30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6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

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6月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

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3年6月8日(T日)前在与

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3年6月8日(T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

代其进行证券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31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3年6月8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

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

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年6月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9日(T+1日)披露的《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3年6月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6月12日(T+2

日)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32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6月12日(T+2日)公告的《网上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2023年6月12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3年6月13日(T+3

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3年6月13日(T+3日)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但

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德邦证券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600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年6月14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

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

                                     33
定的证券账户。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请见2023年6月14日(T+4日)披露的《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四、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首发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

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

查处理。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3年6月13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

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尽快

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

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
                                     34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年6月14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

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

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宁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

    联系电话:0579-89163684

    联系人:张垚嗣

    2、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6699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35
        发行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36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