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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达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9-01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14

时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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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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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
1.00                                                           √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2.00                                                           √
                   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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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

方式登记。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

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

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

证。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

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

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浙江恒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封请注明“恒达新材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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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登记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9:00-17:00

    (四)登记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浙江恒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洲娟

    联系电话:0570-7061199

    传真:0570-7061234

    电子邮箱:hdxc@hengdaxinca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浙

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

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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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2.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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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469”,投票简称为“恒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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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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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共持有

其________股股票,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

席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

表决权,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没有作出明确投

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100                                    √
        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1.00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2.00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
        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

“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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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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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
证号码/法人股                        法人股东法定
东营业执照号                         代表人姓名
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
                                     是否委托
名/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
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
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
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