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
持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最终以银行信贷担保余
额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文龙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恒川新材 100.00%股权
注册地和主
要生产经营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81 号
地
主营业务 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
口;纸浆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 项目 2022 年(末) 2023 年 9 月 30 日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据 (万元) 总资产 52,811.68 83,489.48
净资产 27,514.19 43,499.01
营业收入 57,607.99 35,148.17
净利润 5,557.57 3,484.82
是否为失信
否。
被执行人
注:以上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3 年 11 月 6 日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晓丹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恒川(杭州)100.00%股权
注册地和主
要生产经营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 397 号 20 幢 409-53 室
地
主营业务 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等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货物进出
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
暂无。
据 (万元)
是否为失信
否。
被执行人
注: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完成注册登记,暂无最
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 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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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
对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
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
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 次 提 供 担 保后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担 保 的 总 额 度 为
60,000 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4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63%。
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未对其他主体提
供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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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议;
2、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