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
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
况下,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整)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意时间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整),在不超过前述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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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同时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小额、
多次购买的方式,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短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流动
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止。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行
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决议有效期一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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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 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仅投资于保本型、低风险、短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流动性高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该类投资产品主要
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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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 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
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短期(最长不
得超过半年)、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
国债,公司任意时间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整),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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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