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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规划: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30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3-027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
  2.00                                                         √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 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
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 1、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
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须在2023
年12月12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并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747号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琦
   联系电话:0512-65309772
   传     真:0512-65185128
   电子邮箱:zqsw@szpd.cc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公司会议室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505”,投票简称为“苏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规划设计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2.00                                                     √
        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如本人对上述某一提案未作明确投票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代理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委托人本人/本单位承担。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委托书签署页)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由
其本人签名;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