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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机认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2023-11-27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480 号)。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机认检”,股票代码为“301508”。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发
行数量为5,652.13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统称“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30.4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发行数量为 3,165.2040 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356.5000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根据《中机寰宇认证检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
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5,978.3618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904.35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次回
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260.854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 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260.8500 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 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
行的中签率为 0.0278785227%,有效申购倍数为 3,586.99065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1月2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
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组成。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北京京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属
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
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
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属类
型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
下属企业。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130.42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
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130.42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
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
配售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
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号
1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260,852          38,027,530.64   12
2     北京京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260,852          38,027,530.64   12
      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
3                                              4,521,704          76,055,061.28   12
          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                                              2,260,852          38,027,530.64   12
                  合伙)
                  合计                         11,304,260     190,137,653.20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2,464,33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77,850,181.9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44,16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424,788.02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2,608,54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80,275,642.8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263,453 股,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中泰证券包销,中泰证券包销股份的数
量为144,161股,包销金额为2,424,788.02元。中泰证券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
量的比例为0.26%。

      2023年11月27日(T+4日),中泰证券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
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中泰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不含增值税)(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5,629.6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523.58
  3                      律师费用                                         235.85
  4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79.95
  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31.13
                      合计                                              6,900.12
注:1、保荐及承销费用已扣除前期支付的相关费用 200 万元(含税),如文中合计数与各
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发行手续费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发行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