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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凯生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21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3-022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生科”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金
凯生科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4 时在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审议本会议通知所列议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3 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1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
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3)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1.00                                                         应选人数(4)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 FUMIN WANG(王富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01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 LIANPING WU(吴连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02                                                               √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贾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宋学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2.00                                                         应选人数(3)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刘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游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郭玉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3.00                                                         应选人数(2)人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刘焕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2
           事》
           《选举李昌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2                                                        √
           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4.00                                                        √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提案 4.00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提案 4.00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1)。

    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3.00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提案 1.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提案 2.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名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提案 3.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 2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0)。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及时披露。中小投 资者指:
                                      3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机构股东登记:机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凭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机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凭以上有关证件,可采用送达、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
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请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过送达、书面信函登记的,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
安仁路 6 号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件人:王琦,电
话:0418-6327768,邮编:123129(信函封面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请发邮件至邮箱:bod.office@kingchemchina.com(邮
件主题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 6 号公司会议
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一小时到

                                      4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
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418-6327768

    传真:0418-6327767

    电子邮箱:bod.office@kingchemchina.com

   六、备查文件
    1、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09”,投票简称为“金凯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凯(辽宁)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审议议案按照以
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应选人数
  1.00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数
                                          (4)人
           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 FUMIN WANG(王富
  1.01     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选举 LIANPING WU(吴连
  1.02     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选举贾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二
  1.03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宋学章先生为公司第二
  1.04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应选人数
  2.00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举票数
                                          (3)人
           选人的议案》
           《选举刘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二
  2.01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游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郭玉坤先生为公司第二
  2.03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应选人数
  3.00     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选举票数
                                          (2)人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刘焕明先生为公司第二
  3.01                                      √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李昌浩先生为公司第二
  3.02                                      √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4.00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         √
           案》

    投票说明:

                                          8
    1、每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
相应的空格内画“√”。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
处理。

    2、每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非累
积投票议案投票为准。

    4、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机构股东的,
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法定代
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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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
  证件号码                          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姓名
                                    股权登记日持
  股东账号
                                      股数量

                                    参加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参会
                                        姓名
参加会议人员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月8日17:00之前以送达、书
面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
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机构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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