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2023-07-03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自整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
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也
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
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
制度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现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
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
的职权、会议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等进行了
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
2020 年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股东大会,股东均按照相关规定出席股东
大会,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会议召集、议事程序、
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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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制度,满足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港通医
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将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2、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通知、召开、
表决和决议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报
告期内,董事会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
2020 年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0 次董事会,董事均全体出席。公司历次董事
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会议
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度,满足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港通医疗
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职权、会议召集、通知、召开与
表决、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报告期内,监事会制度健全,运行
情况良好。
2020 年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监事会,监事均全体出席。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会议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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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会制度,满足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港通医疗
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4、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对独立董事的人员构成、任职资格、选举和更换、职责、独立意见的发表等进行
了规定。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钟洪明、杜云
波、漆家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漆家学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选举陈启明为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黄永庆、杜
云波、陈启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自受聘以来,均能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出席有
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应亲
自出席而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此外,各位独立董事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就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
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选择发挥了积极作用。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聘任和解
聘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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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股东大
会、董事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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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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