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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港通医疗: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3-08-15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1-2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1-3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510A016062 号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港 通
医疗)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按 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的专项说明, 并保 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港 通医
疗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港通医疗董 事会 编制
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 理确 信上
述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港通医疗实 际情 况,
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 的审
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港通医疗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的专 项
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如实 反映
了港通医疗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1
    本报告仅供港通医疗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 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1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8 号)文核准,本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31.1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79,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689,995,976.74 元。截
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510C000333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818.61        33,500.00

                                        1
   2      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471.63             8,400.00
   3      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635.29             7,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合计                                            66,425.53            66,000.00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
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
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3,694,270.4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已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先投入金额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1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94,270.44
                                                                      2023 年 7 月 27 日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9,004,023.26 元(不含税),其
中承销费 63,936,792.45 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6,627,141.35 元(不含税),本次拟
置换 6,627,141.35(不含税)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
                                        已从募集资金                       拟置换
类别                  不含税金额                           付金额(不含
                                          中扣除金额                         金额
                                                                   税)
承销及保荐费          64,880,188.67      63,936,792.45            943,396.22   943,396.22
律师费                   6,680,000.00               --        1,132,075.44 1,132,075.44
审计及验资费          12,049,811.31                 --        4,273,584.78 4,273,584.78
信息披露费               4,735,849.07               --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58,174.21                --            278,084.91   278,084.91
合计                  89,004,023.26      63,936,792.45        6,627,141.35 6,627,141.35

                                           2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30,321,411.79 元的
自筹资金尚未划转,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
实施。



    特此说明。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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