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1-2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1-3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510A016062 号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港 通 医疗)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按 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的专项说明, 并保 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港 通医 疗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港通医疗董 事会 编制 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 理确 信上 述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港通医疗实 际情 况, 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 的审 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港通医疗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的专 项 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如实 反映 了港通医疗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1 本报告仅供港通医疗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 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1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8 号)文核准,本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31.1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79,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689,995,976.74 元。截 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510C000333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818.61 33,500.00 1 2 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471.63 8,400.00 3 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635.29 7,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合计 66,425.53 66,000.00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 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 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3,694,270.4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已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先投入金额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1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94,270.44 2023 年 7 月 27 日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9,004,023.26 元(不含税),其 中承销费 63,936,792.45 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6,627,141.35 元(不含税),本次拟 置换 6,627,141.35(不含税)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 已从募集资金 拟置换 类别 不含税金额 付金额(不含 中扣除金额 金额 税) 承销及保荐费 64,880,188.67 63,936,792.45 943,396.22 943,396.22 律师费 6,680,000.00 -- 1,132,075.44 1,132,075.44 审计及验资费 12,049,811.31 -- 4,273,584.78 4,273,584.78 信息披露费 4,735,849.07 --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58,174.21 -- 278,084.91 278,084.91 合计 89,004,023.26 63,936,792.45 6,627,141.35 6,627,141.35 2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30,321,411.79 元的 自筹资金尚未划转,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 实施。 特此说明。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