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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8-15  

                                                    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川 港 通 医 疗 设 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简 称 “港 通 医疗 ”或 “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第四 届 董 事 会 第九 次 会议 及第 四届 监事 会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募 集资 金 置 换 预 先投 入 募 投 项 目及 已支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同 意公 司 以 募 集 资金 置 换 预 先 投入 募投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2,369.43 万 元 及 支 付的 不 含 税 发 行费 用 662.71 万元 ,置换
资 金 总 额 3,032.14 万 元 。 现 将具 体 情 况公 告 如 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同 意 四 川 港 通 医疗 设 备 集 团股份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证 监 许可〔2023〕1108 号 )同意
注 册 ,并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同 意 ,公司 向 社 会 公 众公 开 发 行 人 民币 普通股
( A 股 )2,500.00 万 股(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发 行 价 格 为 31.16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7,900.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不 含 增 值 税 )后 ,募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8,999.60 万 元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合 伙 )已 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对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验
资 报 告 》 ( 致 同 验 字 (2023) 第 510C000333 号 )。 公 司 已 对 募集 资金进
行 专 户 存 储 ,并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金 的 开 户 银行 签 订 了《募 集资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二 、 募 集 资 金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上 市 招 股 说 明书 》中披露的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通 股(A 股 )股 票 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818.61            33,500.00
   2      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471.63             8,400.00
   3      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635.29             7,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合计                            66,425.53            66,000.00

       三 、 以 自 筹 资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项 目 及支 付 发 行 费 的 情 况
       1、 以 自 筹 资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情 况

       为 了 保 障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推 进 ,在 此次 募 集 资 金 到账 前 ,公司根
据 项 目 进 展 的 实 际 情 况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投 项 目 。根 据 致 同会 计师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致 同 专 字 (2023) 第 510A016062 号”鉴
证 报 告 , 截 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止 , 本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募 投项目
的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369.43 万 元 ,本 次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换 的金额
为 2,369.43 万 元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已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额         先投入金额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
                              33,818.61       33,500.00         2,369.43          2,369.43
 产基地建设项目
 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
                               8,471.63        8,400.00                 -                  -
 级建设项目
 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
                               7,635.29        7,600.00                 -                  -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                  -
          合计                66,425.53       66,000.00         2,369.43          2,369.43

       2、 以 自 筹 资金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情 况
       本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8,900.40 万 元 ( 不 含税),
其 中 承 销 费 6,393.68 万 元 ( 不 含 税 ) 已 从 募 集 资 金 中 扣除 。 截 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用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662.71 万 元(不 含 税),
本 次 拟 置 换 662.71 万 元( 不 含 税 )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
                                        已从募集资金
          类别          不含税金额                        付金额(不含          拟置换金额
                                        中扣除金额
                                                              税)
 承销及保荐费                6,488.02         6,393.68              94.34             94.34
 律师费                        668.00                 -            113.21            113.21
 审计及验资费                1,204.98                 -            427.36            427.36
 信息披露费                    473.58                 -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5.82                 -             27.81             27.81
 合计                        8,900.40         6,393.68             662.71            662.71

     四 、 募 集 资 金置 换 先 期 投 入 自 筹 资 金的 实 施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市 招 股 说 明 书》对 募集资金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作 出 如 下 安 排 :“ 为 确 保 公司 正 常 发 展和 新 老 股 东 利益,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将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实际 需 要 以 自 筹资 金先行
投 入 ,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部 分 或 全 部 置 换。 ”
     公 司 本 次 以 募集 资金置 换先期 投入事 项与 发行申 请文件中的内容一
致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发 行 申 请 文 件的 相 关 安 排 ,不 影 响 募投 项目的
正 常 实 施 ,也 不 存 在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途 的 情 形 。本 次 募 集 资金 置换时
间 距 离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时 间 未 超 过 6 个 月 ,符 合《 上市 公 司 监 管 指引 第 2 号
—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用 的 监 管 要 求》《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创业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市 公 司 自 律 监管 指 引 第 2 号 — —创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等 法 律 法 规 、 规 范 性 文件 的 规 定 。

     五 、 相 关 审 议程 序 及 相 关 意 见
     ( 一 ) 董 事 会 审 议情 况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公 司 第四 届 董 事 会 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已 支 付 发 行 费用 自筹资
金 的 议 案 》 ,同意 公司使 用募集 资金置 换预先 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69.43 万 元 及 支 付 的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662.71 万 元 , 置 换 资 金 总 额
3,032.14 万 元 。 上 述 事 项 无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议 。
     ( 二 ) 监 事 会 审 议情 况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公 司 第四 届 监 事 会 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已 支 付 发 行 费用 的自筹
资 金 的 议 案 》。经 审 议 ,监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先 投入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付发 行费用 的自筹 资金的 行为没 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 计 划 相 抵 触 ,不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的 正 常 进 行 ,不 存 在 变相 改变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情 况 ;本 次 置 换 时 间 距 募 集资 金 到 账 时 间未 超 过 6 个 月,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并 履 行 了 规定 的 程 序 。同 意公司
本 次 使 用 募 集资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 目及已 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 审 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公 司 本 次 使用 募 集 资 金 置换 预 先 投 入募投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自 筹 资 金 ,不 与 募 投项 目 的 实 施 计划 相 抵 触 ,不影响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正 常 实 施;本 次 置 换 时 间 距 募集 资 金 到 账 时间 未超过
6 个 月 ,不 存 在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和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况 ,特 别是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本 次 审 议 的 决 策 程 序 合法 合 规 ,符 合《 上 市公 司监管
指 引 第 2 号—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监 管 要 求 》《 深圳 证券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自律 监 管 指 引第 2
号 — —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的 相 关 规定 。因 此,我 们一 致同 意公司
本 次 使 用 募 集资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 目及已 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

     五 、 会 计 师 事务 所 鉴 证 意 见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致 同 专 字 ( 2023 ) 第
510A016062 号 《 关 于 四 川 港 通 医 疗 设 备 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以 募集 资金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资 金 专 项 说 明的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港 通 医 疗 董 事 会 编 制 的《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投 入 募 投 项 目及 已支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专 项 说 明》符 合 中 国证 券 监 督 管 理委 员 会《上 市公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管 理 和 使 用 的监 管 要 求 (2022 年
修 订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司 自 律 监 管 指引 第 2 号 — — 创 业板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的 相 关 规 定 , 如 实 反 映 了 港通 医 疗截 止 2023 年 8 月 7
日 以 募 集 资 金置换 预先投 入募投 项目及 已支付 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情
况。

       六 、 保 荐人 核查 意 见

       经 核 查 ,保 荐 人认 为 :公 司 本 次 使 用募 集 资 金 置 换预 先 投 入 募投项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的自 筹 资 金 事 项 已 经 公 司 董事 会 、监事 会 审 议 通过,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同 意 意 见 ,并 由 致 同 会 计 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 合 伙 )出具了
鉴 证 报 告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审 批 程 序 。公 司 本 次 使 用募 集 资 金 置 换预 先投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的 自 筹 资 金 事 项 ,不 存在 变 相 改 变 募集 资金用
途 和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不 会 影 响 募 集资 金 投 资 项 目的 正 常 进 行,且置
换 时 间 距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时 间 不 超 过 六 个 月,符 合《 上 市 公司 监 管 指 引第 2
号 —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监 管 要求 》《深 圳 证 券 交易 所创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公 司 自律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作 》等 相 关 规 定 。保 荐 人 对 公司 本 次 使 用 募集 资金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的自 筹资 金 事 项 无 异议 。

       七 、 备 查文件
       1、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九 次 会 议 决 议 ;
       2、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第九 次 会 议 决 议 ;
       3、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相关 事 项 的 独 立意见;
       4、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伙 )出 具的《 关于 四 川 港 通医疗设
备 集 团 股 份 有限公 司以募 集资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5、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 于 四 川 港 通 医 疗 设 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相 关 事 项 的 核 查 意 见》 。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