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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舜禹股份: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2023-07-07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薪酬与考核、审
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邓帮武              邓帮武、李广宏、杨之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之曙              邓帮武、杨之曙、贺宇
审计委员会               周泽将              周泽将、罗彪、沈先春
提名委员会               贺宇                邓帮武、贺宇、罗彪

    上述各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发行人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
果提出书面意见等。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研究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并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以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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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年度绩效考评;(4)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5)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审计委员会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
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
(3)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4)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5)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对责任体系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公司责任
体系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健全内部监察机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
行审计;(6)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7)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与其披露;(8)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等;(9)公司董事会授予其
他职权;(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提名委员会

    发行人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
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
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
人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建议等;(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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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
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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