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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舜禹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的公告2023-08-10  

                                                    证券代码: 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意注册,安徽舜禹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00
万股,发行价格20.9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6,147.8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12,399.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48.54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1日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30Z0188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开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




                                   1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         200005967989666
                                                                        366,703,979.72 超募项目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           00000081
                                                                                       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580100788014000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
                                                                        130,000,000.00
             限公司合肥分行                 04060                                      销渠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499030100100408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
安徽舜禹水                                                              133,067,809.88
             肥屯溪路支行                   786                                        销渠道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
务股份有限
                                                                                       目及发行费用
公司
                                                                                       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
                                            551905624810666              77,302,500.00
             肥望湖城支行                                                              销渠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40501465808000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
                                                                         61,364,800.00
             司合肥双凤支行                 03398                                      销渠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合计                                         768,439,089.60 -
            注 : 本 次 募 集 资金 净 额为 人民 币 73,748.54万元 , 与 上表合 计 金 额的 差 异 3,095.37万元为未支付
        的发行费用及需要置换的已支付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本次发
        行的信息披露费等)。




              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开户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为“乙方”)以及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
         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小金、黄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乙
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
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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