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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舜禹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3  

 证券代码: 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行政楼一
楼会议室三。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5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5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
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2)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
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
认。
    (4)来信请寄: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
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3110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5)邮件请发送至:zhouf@shunyuwater.com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舜
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樊
    (2)联系电话:0551-66318181
    (3)传真:0551-66318181转8021
    (4)电子邮箱:zhouf@shunyuwater.com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
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351519,投票简称:舜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兹委托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4.00                                          √
                       议案》

  5.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针对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
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仅限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法人股东)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姓名               是否提交委托书    □ 是 □否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