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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马农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严华先生(董事长)、夏峰先生、任勇华先生、詹英士先生;
    独立董事:商华军先生、宁学贵先生、李新卫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严华先生(主任委员)、夏峰先生、宁学贵先生;

    审计委员会:商华军先生(主任委员)、夏峰先生、李新卫先生;
    提名委员会:宁学贵先生(主任委员)、夏峰先生、李新卫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新卫先生(主任委员)、严华先生、商华军先生。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健先生(监事会主席)、颜泽方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唐宇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
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严华先生

    副总经理:任勇华先生、詹英士先生、刘兵先生、王帅先生

    财务总监:杨琳女士

    董事会秘书:王帅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王
帅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
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security@weimapower.com

   联系电话:023-47633879

   传真号码:023-47633879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贾滨先生、潘卫平先生在本次董事
会换届选举后离任,换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滨
先生、潘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贾滨先生、潘卫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严华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
内燃机车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11 月担任重庆钢铁公司运输部助理
工程师;1991 年 11 月至 1995 年 5 月担任深圳超顺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7 月担任重庆隆鑫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1997 年 7 月
至 2003 年 10 月历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办事处主任、重庆力帆实业
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力帆集团科技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力帆集团
越南合资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威马动力执行董事、总经
理;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严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32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9%,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严华先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峰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严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峰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6 年 9
月至 1994 年 3 月担任重庆通用工业机械有限公司供销经营部财务科科长;1994 年 3
月至今担任吉力芸峰总经理、集团总裁;2003 年 9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重庆华力克
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威马动力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重庆吉力铭欣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威马有限监事,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夏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6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8%,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夏峰先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
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夏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勇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内
燃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3 年 9 月至 1988 年 5 月担任重庆浦陵机器厂助理工
程师;1988 年 6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浦益-布瑞格森.斯达顿公司工程师;1994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0 月历任重庆市隆鑫交通机械厂生产副厂长、重庆隆鑫汽油机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1 年 2 月担任重庆雄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担任锡山市新田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2002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重庆赛吉奥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
威马动力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任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詹英士先生: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担任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原重庆油泵油嘴
厂)技术员;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担任重庆合盛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历任威马动力项目开发负责人、品质部部长、技术开发部部长;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威马有限技术开发部部长、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重庆市农业机械学会副理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
会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分会副会长;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詹英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
詹英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商华军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高级项目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
主任科员、副处长(副主任),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重庆冠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3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冠达世纪游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同时担任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商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商华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新卫先生: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法
学专业,硕士学历,执业律师。1992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科员、副主任科员;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5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委员、执业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李新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新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宁学贵先生:1957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社会科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硕士学历,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研究员。1991 年
12 月至 1995 年 3 月担任中共哈密市委常委、副书记;1995 年 4 月至 1999 年 12 月担
任新疆哈密地区体改委主任;2000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北京汇凯集团公司总裁、
董事长;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002890.SZ)独立
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4 年 3 月至
今担任深圳市汇凯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1998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经济特区汇华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华来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新
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河北英虎农业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宁学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宁学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徐健先生:197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12 月担任重庆水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工人;1993 年 1 月至 1996 年 12 月
担任九龙坡区聚兴建材营业部会计;1997 年 10 月至 2003 年 9 月担任重庆科光种苗有
限公司销售内勤主管;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担任越南吉力电器有限公司财务
部长;2007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担任威马动力成控中心主管;2012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成控中心成控主任;2017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成控中心成控主
任、成控审计部审计专员、泰国项目组筹备组成员、成控审计部负责人;2020 年 1 月
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徐健先生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徐健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颜泽方先生: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安大学机
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重庆力帆集团
技术员;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重庆万里江发链轮有限公司技术员;2011 年 7 月
至 2012 年 9 月,任重庆佳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
历任威马有限工程师、主管工程师,2017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微耕机扫雪
机技术开发部部长;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颜泽方先生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颜泽方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宇先生: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
经贸英语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隆鑫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业务员;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重庆威马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员;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大区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大区经
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宇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严华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详见“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任勇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詹英士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刘兵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3 年 9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集团)发动机品质技术科技术员;2007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隆鑫通用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通机本部开发部部长、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兵先生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刘兵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帅先生:198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大学金融
专业,本科学历。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担任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公司销售部部长;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帅先生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王帅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琳女士: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历任重庆西南起动电器厂成本会计、会计主管;1999 年 9 月至 2000
年 4 月担任重庆阿波罗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0 年 4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
重庆市巴南区吉力电装品厂财务部财务核算会计、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05 年 5 月
至 2017 年 4 月历任吉力芸峰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杨琳女士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杨琳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