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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岭股份: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5-12  

                                                    证券代码:43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激励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
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评价依据;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及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要求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营业收入(亿元)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3.00                      3.3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3.56                      3.96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4.28                      4.7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3.00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m>A≥An              X=A/Am*100%
                                         A<An                     X=0
    注: 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
部分的考核年度与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考
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3.56                       3.96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4.28                       4.7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m>A≥An                X=A/Am*100%
                                              A<An                      X=0
    若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
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权益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将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
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分为 ABC 三档,A 为超出标准,B 为符合标准,C 为低于
标准,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A                    B               C
             评分等级
                                 超出标准             符合标准        低于标准

           个人行权比例           100%                 100%             0%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公司
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
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激励对象只有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行权对应
当期获授的股票期权;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
=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 -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办法和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2、董事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可行权的资格及数量。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
作日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
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二)考核结果归档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一销毁。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3、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