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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微创光电: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3-12-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
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就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武汉微创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
式符合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提交本财
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2、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
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
性负责。

      3、本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
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
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
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及其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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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财务顾问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权益变动后的持续督导事宜,双方已签
署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协议,约定了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义务。

      8、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就本次《武汉
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
的。

      9、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
人出具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本次权益
变动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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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4
核   查 意 见..................................................................................................................................... 5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 5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 5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的核查 ................................................. 15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 17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经济实力及收购资金来源的核查 ......... 19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 20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 ......................................................... 22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 24
     九、对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 27
     十、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 27
      十一、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 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 核查意见 ................................................... 27
      十二、结论性核查意见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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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微创光电、上市公司、公
                                      指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司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本核查意见                           指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交投科
                                      指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
                                      指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动人、交投资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
                                      指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交投集团
                                              在微创光电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
                                              行动协议的同时,交投科技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
                                              易等方式增持不超过 1%的微创光电股份,并与一致
                                              行动人交投资本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取得微创
                                              光电控制权,增持价格不超过停牌当日(2023 年 12
                                              月 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130%,即不超过 7.09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元/股,增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增持总
                                              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6 个月
                                              (自取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次日起算),首次增持控
                                              制权完成变更。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审批完成之日起 1 个月内,为确保本次控制权
                                              变更完成,允许交投科技以超过本次价格上限价格购
                                              买 10,000 股股票成为微创光电股东。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准则第 55 号》                     指
                                              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
                                              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元/股
注:本核查意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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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 查 意 见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包括释义、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权益变动方式、
资金来源、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其他重大事项、备查文件。

      本财务顾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进行了审阅,并就其披露内容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第 55 号》等信息披露要求相比对,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信息披露要求,所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本财务顾问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主体资格、股权及控制关系、主营业务和财务情况、违法违规情况、董事和主要
负责人相关信息、相关股权权属等方面进行了必要核查,本财务顾问的核查内容
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4055715812H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再武
        注册地址            武汉市建设大道 38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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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43003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
                            服务;互联网及其他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
                            理及销售服务;网络工程、机场、港口及公路机电工程、通信工程、节
                            能环保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的施工、维护和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照明器材、办公智能化设备与材料、
                            施工设备与材料、网络设备与材料、机电设备与材料、电力设备与材料
                            的开发、咨询和销售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自有房屋租
                            赁;物业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对通信与网络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
                            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 19 号
        通讯方式            027-6957751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

       公司名称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5MA4F364H51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2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强筠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 B4 地块东塔栋 9
       注册地址
                           层
       邮政编码            43005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
                           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 B4 地块东塔栋 9
       通讯地址
                           层
       通讯方式            027-69576666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交投科技和交投资本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
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或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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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情形及是否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提供文件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的情形。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备收购微创光电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能够
提供《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的核查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的股权
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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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交投集团持有交投科技和交投资本 100%股权,为
交投科技和交投资本之控股股东,交投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20000562707438F
        码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093,323.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卢军
         住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38 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全省公路、铁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
                          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路、桥梁等交通基
                          础设施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智能交通;项目评估、
      经营范围
                          咨询;委托投资与资产经营及管理;金融、股权投资及企业并购;项
                          目融资及代建代管;土地综合开发;现代服务业;风险投资;国际经
                          济及技术合作。(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交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湖北省国资委为湖北省政府特设机
构,代表湖北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湖北省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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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
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
披露了其股权和控制关系以及交投集团的基本情况。在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的
之前两年,交投科技和交投资本的控股股东为交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
资委,以上情况未发生变更。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情况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交投科技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和
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直接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比例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                                             ETC 发行、ETC 交通金
  1                                               60.00%          5,000.00
        司                                                                     融、ETC 多场景应用等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交投资本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和
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直接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比例
        湖北交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1                                          100.00%        2,000.0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
        有限公司
  2     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商业保理业务
  3     湖北楚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     融资租赁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交投集团直接控制的核心
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直接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持股
                                                  比例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                                              路桥运营及智能科技产
  1                                              37.64%      161,011.5901
       司                                                                      品
                                                                               工程设计、综合勘察及工
  2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51.00%          25,049.00
                                                                               程监测检测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                                              开发建设与运营、基础设
  3                                             100.00%         400,000.00
       司                                                                      施建设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区域
  4    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00
                                                                               开发、高新产业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投
  5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0
                                                                               资
       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                                              宜昌市范围内的区域综
  6                                             100.00%         100,000.00
       司                                                                      合开发
                                                                               大宗物资采供、交通新材
  7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0     料、供应链一体化及现代
                                                                               物流与运输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                                              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
  8                                             100.00%         100,000.00
       司                                                                      设及工程技术咨询
                                                                               地产开发、文旅运营、物
       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
  9                                             100.00%          60,000.00     业服务、教育服务及资产
       限公司
                                                                               管理
       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                                              旅游研学、旅游投资及酒
 10                                             100.00%          50,000.00
       公司                                                                    店运营
       湖北楚天鄂西北高速公路有限                                              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与经
 11                                              52.34%          42,790.00
       公司                                                                    营管理
       湖北交投鄂州投资开发有限公                                              城市投资建设与土地开
 12                                              46.88%          64,000.00
       司                                                                      发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
 13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60,000.00
                                                                               本运营
                                                                               系统集成、软件研发及网
 14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络运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交投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

      本财务顾问查阅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
关说明,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交投科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计                             142,677.78                   114,388.83                     92,881.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451.35                    52,407.76                     44,550.87
 营业收入                              85,956.91                    80,806.12                     66,906.02
 净利润                                11,436.23                    15,032.14                     10,377.82
 资产负债率                               61.84%                       54.18%                       52.03%
 净资产收益率                             21.40%                       31.01%                       25.30%
    注:2020 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审计,2021
年、2022 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交投资本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总计                                               132,535.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159.25                                    -
 营业收入                                                   987.48                                    -
 净利润                                                     117.55                                    -
  资产负债率                                     1.04%                         -
  净资产收益率                                   0.09%                         -
注:交投资本 2021 年度尚未开展经营活动,2022 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审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交投集团,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计                                  62,922,994.50            55,016,591.45             49,686,599.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159,450.32            16,855,393.36             14,192,993.09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336,160.87             5,202,859.37          3,313,514.17
 净利润                                        457,696.77               522,932.19           172,206.98
 资产负债率                                        71.14%                  69.36%               71.44%
 净资产收益率                                       2.31%                    3.21%                1.06%
    注:2020 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2022 年财
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及诉讼、

仲裁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交投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1        张再武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湖北            否
   2         张鸿          男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中国           湖北            否
   3        杜佐雄         男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中国           湖北            否
                                    党委委员、副总经
   4        汪永红         男     理、总法律顾问、工             中国           湖北            否
                                        会主席
   5        万家捷         男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中国           湖北            否
   6         沈毅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湖北            否
   7         夏隽          男     首席专家、技术总监             中国           湖北            否
   8        黄槐轩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9         张晴          女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10        郭凯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11       张剑彪         男               监事                 中国           湖北        否
    注:交投集团于 2023 年 10 月下发《董事推荐函》,推荐张鸿、周爱民、李磊为交投科
技董事候选人,黄槐轩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交投科技正在组织改选工作中。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交投资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1        叶强筠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湖北        否
   2          代娟         女           总经理、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3          周宇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湖北        否
   4          王浩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湖北        否
   5        李卫华         男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中国            湖北        否
   6        黄槐轩         男                 监事                中国            湖北        否
   7        徐日刚         男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8        谢获宝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9        宋晓峰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注:黄槐轩已期满退休,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
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因此,黄槐轩尚在履职中。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的情况。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交投科技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交投资本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持股比例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号                                                                                    (直接间接合计)
  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 A 股              7,872,668                  11.00%
  2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37,237,816                  23.08%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拥有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种类         数量(股)
                                                                                       (直接间接合计)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
   1                                             流通 A 股           606,060,962                 37.64%
            公司
   2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 A 股              7,872,668                11.00%
   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 A 股            15,196,858                  9.50%
                                                限售流通 A
   4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7,237,816                 23.08%
                                                    股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
存在在其他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持股 5%以上的
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主要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1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92.00%          150,000.00      资金业务
                                                                                            货币金融服
      2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4%          761,165.47
                                                                                                务
      3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3.15%          181,000.00      保险业务
      4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00%          576,470.59      资金信托
      5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          950,000.00      证券业务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除以上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直接
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主要金融机构的
情况。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主要金融机构的情况。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

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应承担的义务
和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管理经营经验,具
备进入证券市场应有的法律知识和诚信意识。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参见上文。

      本财务顾问已与交投科技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将持续督导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涉及本次权益变动的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派出的
专业人员将持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市场规
范化运作辅导。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
能力;同时,本财务顾问也将承担起持续督导的责任,督促收购人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协助收购人规范化运作和管理上市公司。

     (十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的说明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达成一致行动,交投科技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
制,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投资
本与交投科技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一致行动协议,自交投科技成为微创光电直接
股东之日起生效。具体协议条款详见《一致行动协议》。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的核查


                                                     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为交投集团、交投科技及上市公司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市场拓展、技术合作、产业链资源整合、上市公司融
资及资本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及管理及其他多个领域开展长期全面合作。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拟为上市公司引入下游产业资源,通过资源导入、协同发
展以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在原有业务及产品的基础上探索新的业
务领域与新产品,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将控制上市公司,湖北省国资委成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控制上市公司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
公司,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明确、理由
充分,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既定战略。

     (二)对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增持期限内增持不超过 1%股份,
增持期限为 6 个月(自取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次日起算)。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
日,除前述增持计划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暂无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协议转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等方式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
通过二级市场、协议转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等方式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
有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对于交投资本持有的微创光电 23.08%股份,交投资本出具承诺如下:对于
本公司持有的微创光电 23.08%股份将继续遵守已经出具的锁定期承诺,即在


                                                     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 年 11 月 18 日前不转让该等股份。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权益变动计划不与现行法律
法规要求相违背。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

审批程序的核查

      1、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1)2023 年 12 月 4 日,交投科技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及党委会,原则同意
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023 年 12 月 8 日,交投科技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批准交投科技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2023 年 12 月 4 日,交投资本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及党委会,原则同意
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023 年 12 月 8 日,交投资本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批准交投资本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2023 年 12 月 5 日,交投集团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了交投资本、交
投科技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交投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程序、湖北省国资委审批程序。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充分披露了本次权益
变动的方式,并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议,尚需履行交投集团总经
理办公会审批程序、湖北省国资委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交投科技未持有微创光电股份,信息披

                                                     1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露义务人二交投资本于 2022 年认购微创光电 23.08%增发股份,持有微创光电
37,237,816 股股份,系微创光电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微创光电实际控制人为陈军,陈军的一致行动人为卢余庆、
王昀、童邡、李俊杰、朱小兵,合计持股 33.12%。

      本次交易,在微创光电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同
时,交投科技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不超过 1%的微创光电股份,
并与一致行动人交投资本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取得微创光电控制权,增持价
格不超过停牌当日(2023 年 12 月 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130%,即不超过
7.09 元/股,增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增持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6 个月(自取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次日起算),首次增持控
制权完成变更。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完成之日起 1 个
月内,为确保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允许交投科技以超过本次价格上限价格购买
10,000 股股票成为微创光电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上市公司不超过 1,613,638 股股份,
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上市公司 37,237,816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08%,合计持有上市公司不超过 38,851,454 股股份,
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08%。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交
投科技控制上市公司,湖北省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2023 年 12 月 8 日,交投科技与交投资本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协议自交投科技成为上市公司直接股东之日起生效;2023 年 12 月 8 日,原
实际控制人陈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卢余庆、王昀、童邡、李俊杰、朱小兵签署了《关
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协议自交投科技与交投
资本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此外,原实
际控制人陈军亦出具了《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

      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露了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交易协议的有关情况。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

的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系通
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

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的核查

      经核查,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及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负债和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经济实力及收购资金来

源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
过 1,613,638 股(包括本数),增持价格不超过停牌当日(2023 年 12 月 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130%,即不超过 7.09 元/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出具的说明:“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本公司收购武
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光电”)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
自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
存在对外公开募集资金或通过与微创光电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认购
资金的情形。本公司认购资金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
取得的融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
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
股及其他代持情形。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

                                                     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
外)的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持股 5%股东及
其关联方(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提供的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的情形。特此说明。”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出具的说明,本财务顾问认为:交投科技
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经济实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交投科技合法自
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认购资
金的情形,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等形式获取,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
公司持股 5%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的企业除外)。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如
下: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主营业务和发展目标,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其主
营业务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
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

                                                     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未来发生上述相关事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微创光电将保持 9 位董事席位,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合计
向微创光电提名 5 名董事,包括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提名的 1 名非独立董事拟担任微创光电董事长。同时拟向微创光电推荐财务
总监、数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参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交投科技一致行动人交投资本已提名 2 名非独立董
事和 1 名独立董事并推荐 1 名高级管理人员。

      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对上市公司董事会
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
提名、任命等方面进行一定的修订。除此之外,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
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2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后,拟在满足
相关国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原则上将保持上市公司市场化的运营机制,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符合
《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具有可行性,
且有利于稳定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经核查,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
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微创光电在人员、
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微
创光电独立经营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微创光电主要处于智慧交通领域视频监控信息化
产品产业链中游,为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方案解决商,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投科
技处于智慧交通领域视频监控信息化产业链下游,为系统集成商,其主营业务与
公司为上下游关系,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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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部分公路机电工程集成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产业链上下游
关系,但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微创光电之间的同业竞争,交投科技和交投资
本出具了《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与上市
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22 年,交投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微创光电定向增发股份并成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非实际控制人),交投集团作为微创光电第一大股东交投资本
的控股股东,已于 2022 年交投资本认购微创光电增发股份时,出具了《关于湖
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前述承诺在交投
资本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为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微创光电之间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控股股东交投集团出具了《关于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前述承诺在交投集团间接控制微创光电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具体内容参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交投资本于 2022 年 5 月 8 日与上市公司签署《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微创光电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如下:

                                                                                        交易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主体                            交易内容
                                                                                          (元)
                                                            销售监控信息化产品等;
    2022 年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提供监控信息     9,685,522.18
                                                            化产品劳务
  2023 年 1-6                                               销售监控信息化产品等;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1,853.44
      月                                                    提供监控信息化产品劳务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微创光电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及控制的其他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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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主体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元)
                                                          战略投资,认购上市公司
    2022 年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59,005,474.32
                                                          增发股份

      其他期后重大关联交易参见下文“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重大交易的核查”。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交投科技
和交投资本出具了《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关
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微创光电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交投集团
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除上述外其他关联交易。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交投集团
出具了《关于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参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如实披露了上述内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控股股东已对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交投科技

      经核查,交投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与微创光电及其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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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交易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 2%以上交易的情形如
下: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同意上
市公司以 5,000 万元对湖北楚道睿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出
资,出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出资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湖北楚道睿科私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的份额(对应注册资本 5,000 万元)。2023 年 8 月
3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相关议案。该合伙
企业系上市公司与交投资本、交投科技、武汉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
中金睿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交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出资占比为 2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交投资本

      经核查,交投资本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与微创光电及其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资产
交易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 2%以上交易的情形如
下:

      ①2022 年,交投资本以 159,005,474.32 元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并取得
上市公司 23.08%的股份。

      ②上市公司与交投资本、交投科技、武汉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
中金睿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交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北楚道睿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详见
上文。

      ③2023 年 7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
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他议案,拟向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 2,550 万元人民币;2023 年 8 月 3 日,


                                                     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相关议案。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微创光电及其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
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
资产 2%以上交易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交投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
资产交易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 2%以上交易的情
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发生合
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的交易行为。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

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拟与微创光电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上市公司治理及管理方面和业务拓展等方面加强
合作。本次协议签署尚需经微创光电董事会审议,尚需交投科技取得上市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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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制权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
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九、对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的《买卖微创光电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6 个月起
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士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
微创光电股份情况。

      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自查结果不符,则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上市公
司将及时公告。

十、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
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具备收购微创光电的主体资格。

十一、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专业机构包括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和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上述各专业机构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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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形,本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的情形。

十二、结论性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
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
变动按照《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55 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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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罗媛                      陈鹏                  李恒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治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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