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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辰光医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5-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光医疗”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王杰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并

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用于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王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8日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

行申请并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已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王杰先生及

左永生先生执行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1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69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69号

    注册资本:85,847,126元

    实缴资本:85,847,126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超导磁共振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特种磁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成立日期:2004年8月3日

    (二)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1,329,792.83元

    2022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120,966,395.31元

    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292,060,490.74元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33.82%

    202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187,808,941.18元

    2022年12月31日利润总额:22,174,377.59元

    2022年12月31日净利润:22,702,857.95元

    审计情况: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并

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用于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王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照《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王杰先生及左永生先生执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并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

币,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补充公司生产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联方王杰先生对此次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是

关联方对公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需求提供的无偿支持活动,是公司单方面获得

利益的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目标。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杰为公司提供担保事

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焦 阳                      王 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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