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彭君雄先生(因董事长张文华先生由于工作原 因缺席,不能履行职务,由董事会其他八名董事一致推选董事、总经理彭君雄先 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487,4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67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1,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董事长张文华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周彩虹、副总经理张海列席会议,副总经理沈明澄因工作原因 1/7 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 2022 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运营情 况,对 2022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同时制定了 2023 年董事会重点工 作,并形成《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5,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结合 2022 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5,001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制作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2/7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5,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 运营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5,001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企业发展需求,同时兼顾回报股东,公司拟决定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2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3,852,000.00 元。所需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3/7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5,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各项 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情况以及目前的 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关 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5,001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4/7 反对股数 5,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确定董事长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对董事长 2023 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做出说 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5,001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文华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 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5,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7 1.议案内容: 回顾了 2022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情况,现场检查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 参加业务培训情况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 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5,001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 其独立性的事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长期担任国内上 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82,4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股数 5,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股数 6/7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比例 数 关于 2022 年度 5.00 利润分配方案的 5,195,715 99.9038% 5,001 0.0962% 0 0.00%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庞磊、王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