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 2023—017)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发展公司”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孵化公司”)拟收购天津 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资本公司”或“出让方”)持有的之 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之路基金”)价值 10,697.57 万元的 49%财产份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行的关联交易 1 次, 交易金额 5,018.83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简述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发展公司”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天津海泰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孵化公司”或“受让方”) 拟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资本公司”或“出让方”) 持有的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财产份额。 1 / 17 依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泰资本公司持有的 49%财产份额价值 10,697.57 万元,评估增值 697.95 万元,增值率 9.12%。经与海泰资本公司协商,双方约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 为 10,697.57 万元。具体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关联人介绍 受让方: 名称:天津海泰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54805649B 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25 日 注册地: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 16 号 C 号楼 C 座-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和 节能技术、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 企业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 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孵化公司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出让方: 名称: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8998288F 成立时间:1997 年 5 月 8 日 注册地: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科馨别墅 67 号 2 / 17 法定代表人:苗立志 注册资本:26,734.0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泰资本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泰资本公司为孵化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行的关联交易 1 次,交 易金额 5,018.83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为之路基金 49%财产份额,该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出让方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受让了原基金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98,000 万元,认 缴比例 49%的全部份额。 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3 / 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3M2TX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区新北路 4668 号创新创业园内 23-B 号商务楼中 5029G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路(天津)投资管理合伙(委派代表:薛军) 认缴总金额:2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7-31 合伙期限:2020 年 7 月 3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之路基金各合伙人基本情况 1. 之路(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之路投资”)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JF9L6F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新北路 4668 号创新创业园内 23-B 号商务楼中 5030A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国同清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认缴金额:2,0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19/02/21 (7) 营业期限:2019/02/21 至 2034/02/20 (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 17 (9) 登记机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登记状态:存续 (11)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国同清源,认缴出资 20 万元,持有 1%的份额 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之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出资 1,980 万元,持有 99%的份额。 (12) 关联关系:之路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之路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资本”)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8998288F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科馨别墅 67 号 (4) 法定代表人:苗立志 (5) 注册资本:26,734.04 万元 (6) 成立日期:1997/05/08 (7) 营业期限:1997/05/08 至 2027/05/07 (8)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以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登记机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 17 (10)登记状态:存续 (11)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6,734.04 万元,持有 100% 的股权 (12) 关联关系:海泰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泰资本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河产业基金”)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P9BE7G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1 栋 1509-08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认缴金额:2,005,0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17/03/29 (7) 营业期限:2017/03/29 至 2027/03/28 (8)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 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登记机关:市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登记状态:存续 (11)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天津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00 万元,持有 0.2494%的份额 有限合伙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000,000 万元,持 有 99.7506%的份额 (12) 关联关系:海河产业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 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6 / 17 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河产业基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瑞埠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埠商务”)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P3KXD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 5199 号 1 幢 4 层 99 室 (4)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5)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19/08/15 (7) 营业期限:2019/08/15 至 2039/08/14 (8)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 施工;网页设计;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产品、办公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燃料油、润滑油、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化学品)、铁矿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煤炭、玻璃制品、纸制品、机械设备、 环保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器材销售;从事机械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 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登记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登记状态:存续 (11) 股东:刘海燕,认缴出资 3,000 万元,持有 60%的股权 梁志明,认缴出资 2,000 万元,持有 40%的股权 (12) 关联关系:瑞埠商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7 / 17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瑞埠商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平阳林楠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林楠”)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6MA2867Q21U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南麂柳成山庄 125 室)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林楠投资有限公司 (5) 认缴金额:5,0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16/11/10 (7)营业期限:2016/11/10 至 2026/11/09 (8)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不含金融资产);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9) 登记机关: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登记状态:在业 (11) 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石淑华,认缴出资 1,500 万元,持有 30%的份额; 吴琼,认缴出资 850 万元,持有 17%的份额;林晓梅,认缴出资 500 万元,持有 10% 的份额;谷一诺,认缴出资 500 万元,持有 10%的份额;杨帅,认缴出资 450 万元, 持有 9%的份额;雷洪阳,认缴出资 200 万元,持有 4%的份额;马军霞,认缴出资 150 万元,持有 3%的份额;方智勇,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额;刘景辉,认缴 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额;彭美云,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额;曹贺 学,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额;王亦丹,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 额;纪预,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额;王雅娜,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额;王晨,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的份额 (12) 关联关系:平阳林楠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8 / 17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平阳林楠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总 额为 20,004.49 万元,负债总额 0.00 万元,净资产额为 20,004.49 万元,2022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8.88 万元,净利润-367.49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总资产 20,004.49 20,382.48 负债 0.00 10.50 净资产 20,004.49 20,382.48 2021 年 4 月 26 日(经营日) 年 度 2022 年度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8.88 19.66 营业支出 385.13 40.51 利润总额 -367.49 -40.02 净利润 -367.49 -40.02 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交易标的中的实缴出资份额由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 报告,该机构持有证券评估资质。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与实缴部分的评估值一致,均 为 10,697.57 万元。 (一)全部财产份额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认真遵循资产评估有关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评估方法及计价原则,经过 资产的账面清查、产权验证、实地勘察、评定估算,据以得出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资 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委估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采用资产基 础法得出的评估值分别如下: (1)资产账面价值 20,004.49 万元(贰亿零肆万肆仟玖佰元),评估值 21,829.46 9 / 17 万元(贰亿壹仟捌佰贰拾玖万肆仟陆佰元),评估增值 1,824.97 万元,增值率 9.12%。 (2)负债账面价值 0.00 万元(零元),评估值 0.00 万元(零元),评估增值 0.00 万元,增值率 0.00%。 (3)净资产账面价值 20,004.49 万元(贰亿零肆万肆仟玖佰元),评估值 21,829.46 万元(贰亿壹仟捌佰贰拾玖万肆仟陆佰元),评估增值 1,824.97 万元, 增值率 9.12%。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及增值率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004.49 1,004.49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19,000.00 20,824.97 1,824.97 9.61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9,000.00 20,824.97 1,824.97 9.61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总计 20,004.49 21,829.46 1,824.97 9.12 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0.00 0.00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0,004.49 21,829.46 1,824.97 9.12 综上,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财产份额在评估基准 日2022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1,829.46万元(贰亿壹仟捌 佰贰拾玖万肆仟陆佰元),评估增值1,824.97万元,增值率9.12%。 (二)部分财产份额评估结论 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股东于 2021 年 9 月签署了《之 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其中“收益分配与亏损分 担”约定如下: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取得可分配收入后的十五(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10 / 17 (1)首先,返还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 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 资额返还优先于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返还,在 100%返还有限合伙人的累计 实缴出资额之前,不得返还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有限合伙人之间的返还 比例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在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总额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2)其次,如在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利益,则按照全体合伙人在本基金的 持股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单利年化百分之八 (8%)的收益(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分配优先于普通合伙人的收益分配,在向有限合 伙人进行收益分配达到年化百分之八(8%)之前,不得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有 限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在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总额中所占 比例进行分配) (3)最后,任何剩余可分配收益(“超额收益”)做如下分配:百分之八十(80%) 按照全体合伙人在本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百分之二十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依据合伙协议约定,首先返还各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然后按照全体合伙人 在本基金的持股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单利年 化百分之八(8%)的收益。经计算,返还各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后剩余收益不足 有限合伙人加权实缴资本的 8%,因此剩余收益按有限合伙人加权实缴资本占比进行 分配。 根据上述计算,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49%财产份额(截至评估 基准日实缴金额 10,00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0,697.57 万元。 六、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此次入伙之路基金采取受让海泰资本公司持有的基金份额方式实施,双方将就 此次转让事宜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协议》,核心条款如下: 1.海泰资本将持有的之路基金 49%的份额,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给 海泰孵化公司; 2.转让价格按照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格进行确定; 11 / 17 3.海泰孵化公司同意按照 10,697.57 万元的评估价格受让之路基金 49%的份 额,并作为有限合伙人承继海泰资本公司在合伙企业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4.海泰孵化公司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15 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给海泰资本公司; 5.交易双方配合完成相关文件签署及登记变更手续; 6.如由于审批等原因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目标份额的变更登记的,交易双方均 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交易合同,海泰资本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将份额转让 款一次性全额返还给海泰孵化公司。 七、合伙协议及附属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协议核心条款如下: 基金名称: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市 成立日期:2020-07-31 普通合伙人:之路(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北京国同清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存续期限:4 年投资期+2 年退出期+2 年延长期 目标规模:20 亿元 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 认购门槛: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最低出资 500 万元,机构有限合伙人最低出资 1,000 万元 缴款安排:本支基金将按照项目召款 托管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出资:GP 认缴出资额为 2,000 万元,占设立时本支基 12 / 17 金总认缴金额的 1% 基金管理费:投资期:每年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 2%;退出期:每 年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支付管理费时尚未变现的项目投资成本的 2% 收益分配:1、返还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2、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单利 8%/ 年的门槛收益;3、超额收益的 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分配,20%分配给 GP 投资决策机制:全体成员两票(含两票)以上通过 投资对象:本支基金投资标的定位为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和优秀管理、研发团队 的初 创期、成长期非上市公司 投资领域:本支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及智能科技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智 能机 器人、人工智能软件及系统、3D 打印等 投资策略:本支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同清源的过往已投项目,并将其引入天津市, 预 计投资 7-10 个项目 投资方式:股权投资 投资限制: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本支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若投 资子基 金,则子基金不得再投资其他投资基金; 本支基金和子基金不得从事融资 担保以外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本支基金和子基金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 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 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 财产品、保险计划及金 融衍生品,其中以并购重组、招商引资为目的的股票、债权 等金融产品投资除外 (二)附属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出资缴付和出资违约 投资人根据资金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资,如决定不再进行后续出资,普通合伙 人、管理人同意豁免投资人的违约责任。 2、返投安排 在投资人直接或间接作为被投资企业股东期间,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应尽合理 13 / 17 商业努力协调被投资企业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1 至 3 年内在天津滨海高新区设立独 立法人资格的区域销售主体或区域研发中心。投资期届满时,普通合伙人、管理人 应当确保投向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的投资金额不低于投资人对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金额 的 2 倍。 3、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 投资人在持有合伙企业权益期间始终有权向合伙企业委派 1 名投资决策委员 会观察员。投资人委派的观察员享有接收会议材料的权利,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情况享有知情权,但不享有表决权。 4、投资期届满 在符合适用法律、监管要求以及主管部门政策的前提下,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 (包括投资期的任何延长期,如有)届满时,如果投资人届时尚未全部实缴其对合伙 企业的认缴出资,调减投资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至投资人届时的实缴出资以及 合理预留的合伙企业费用等开支。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一)交易的价值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001 年至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出台了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 政策及法规性文件,各省都在积极推动设立各种类型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中 国创业生态不断变化,各种优惠政策激励着创业者与资本的结合。私募股权投资市 场更是受到政策的直接影响,募资门槛不断放开,投资空间逐渐释放,退出渠道更 加通畅,而随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相继获批进入 PE 市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 已成为中国经济体最活跃的组成部分。 2.推动公司战略转型 由于之路基金项目制运营的特点,相较于其它类私募基金,海泰发展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的母公司可以更为深度的参与到项目的投资过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 14 / 17 业投资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此外,对于公司寻找的拟并购标的,可以主动向管理 公司进行推荐,一方面请管理人协助判断项目的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在项目并购条 件不成熟时,可以由之路基金进行过渡持有与孵化,为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提供支 持。 3.促进园区科创生态建设 之路基金的投资策略定位于投向能够落地在天津的项目,且基金投资于智能制 造及智能科技产业。收购之路基金后,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借助对项目的深度 接触和紧密联系,海泰发展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既有的优质工业园区载体及土地 资源吸引之路基金拟投项目向园区落地,从而助力公司科创生态建设。 4.控制投资风险 进行产业投资作为公司的战略转型选择,以入伙产业基金的方式来开展能够较 好的控制风险。之路基金按项目召款的形式使得有限合伙人可以在单个项目确定程 度较高的情况下进行出资。相较一次性完成基金份额实缴或单次召款金额较大的召 款形式,当前的出资安排规避了因投资进度缓慢而带来的国有资本闲置风险,一定 程度上提高了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的投资质量,增强了管理公司和海泰发展公司 之间的利益协同性。 5.管理公司资质良好 管理公司的资质良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公司是经基金业协会备案 的具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资质的合格机构;第二,具有完整的基金募、投、管、退 经验且既往业绩良好;第三,管理人团队来自于清控银杏,总经理薛军作为清控银 杏的创始合伙人,自 1999 年开始从事早期科技投资业务,先后创立了“清华科技 园孵化器”、“启迪创投”等知名机构品牌,常年专注于硬科技领域的投资;第四, 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拥有较为丰富的股权投资、行业、财务方向经验。 6.转让行为符合国资监管要求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 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 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本项目转让方海泰资本公司为海泰集团全 15 / 17 资子公司,受让方海泰孵化公司为海泰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海泰 集团批准后,海泰资本可以将所持之路基金份额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海泰 孵化公司,转让价格应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二)资金来源 此次受让之路基金 49%份额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海泰发展公司将对此次交易 的受让方海泰孵化公司进行增资。此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之路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不保本保收益。虽然基金采取项目制运营,管理人 管理水平专业,但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基金仍可能出现投资损 失。收购完成后,如未来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发展不及预期,则将以实缴出资额为限 按照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若发生上述风险将导致基金投资失败或亏损,从而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的投资收 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通过本次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并在严格审查了相关材料之后,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上述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16 / 17 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3.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 (三)监事会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况。全体监事以全票同意通过本次议案。 十、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行的关联交易 1 次,交 易金额 5,018.83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十一、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八日 17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