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3-09-21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3-03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事件概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甘孜州
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的股东及债
权人成都丰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丰康源公司”),以华
龙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为由,向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华龙公司
进行破产清算。
2022 年 3 月 12 日,华龙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2〕川 3301 破申 1 号),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受理丰
康源公司对华龙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
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
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 年 8 月 17 日,华龙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决定
书》(〔2022〕川 3301 破 1 号),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指定四川盛豪
律师事务所担任华龙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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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9)。
2022 年 9 月 26 日,破产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法院裁定情况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2022〕川 3301 破 1 号之一)。华龙公司管理人因其拟定的《甘
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拍卖方案》(简称
《财产变价拍卖方案》)未通过主要债权人会议,请求法院依法裁定。
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对《财产变价拍卖方案》予以
认可。债权人如不服法院裁定,可自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
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财产变价拍卖方案》主要内容
(一)涉及财产的范围
方案涉及的财产范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以及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包括债务人的水电站及设施设备、
土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对外债权等一切资产。
(二)财产变价方式
公开拍卖或变卖方式。
(三)拍卖机构
淘宝网。
(四)处置方案
1.水电站的变价。为使华龙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拍卖时将水电
站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变价,其中包括配套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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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相关设施、设备及车辆等。首次拍卖起拍价为评估价
185,604,492.45 元。
2.对应收债权的变价。对经过努力仍无法清收的应收款,以拍卖
方式处置。
3.其他财产的变价。如有其他财产则以拍卖的方式处置,未尽事
宜以拍卖公告的规则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财产变价拍卖方案》,后续
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最
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自华龙公司被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不再将华
龙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华龙公司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
3.由于相关资产变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破
产清算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龙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 3301 破 1 号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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