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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6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等工作需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合法的选聘,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本次招标结果成交有
效期限为 5 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
以不再公开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的议案》。
    本次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资金运用,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拟购买的产品风险较低、安全度较高,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
险理财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孙佳、王本哲、赵风云、何永红、袁渊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