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科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事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3】05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详见:临2023-027号 公告),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事后 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具体详见:临2023-034号公告),现将《问询函》中未披 露的问题第4、5项回复如下。本次回复后,公司对上证公函【2023】0569号《问询函》 的所有问题全部予以回复并披露。 4.关于流动性风险。公司流动性负债规模从 10.8 亿元上升至 15.67 亿元,公司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 3.7 亿元,同比增长 355%。短期借款 3.31 亿元,与上年基 本持平。长期借款从 4.89 亿元下降至 2.82 亿元。但公司产生财务费用 8,965 万元, 较上年 3,126 万元大幅上升。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账面流动资产为 2.52 亿元。 请公司:(1)补充说明基于当前现金流情况,是否会引发进一步的流动性危机 及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2)结合 2022 年度借款的实际发生情况,说明财务费用大 幅增长的主要原因;(3)公司的母公司报表中,2021 年的财务费用为 8,137 万元、 2022 年为 3,688 万元,与合并报表的 2021 年 3,126 万元、2022 年 8,965 万元差异较 大。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会计科目列示的依据,以及差异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1)补充说明基于当前现金流情况,是否会引发进一步的流动性危机及采取的 有效应对措施; 1 公司流动性负债规模从 10.8 亿元上升至 15.67 亿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3.7 亿元,同比增长 355%。短期借款 3.31 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长期借款从 4.89 亿元下降至 2.82 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短期借款 33,134.02 34,419.17 -3.73 应付票据 5,327.87 3,138.93 69.74 应付账款 63,895.87 53,583.05 19.25 其中:中化二建 49,740.31 38,214.05 30.16 合同负债 417.83 5,644.75 -92.60 其他应付款 14,837.58 1,699.78 772.91 其中:非金融机构借款本 13,032.52 1,000.00 1,203.25 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029.13 8,136.30 355.11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25,300.00 7,420.00 240.97 借款 产业基金 10,600.00 600.00 1,666.67 其他 2,009.34 1,382.09 45.38 流动负债合计 156,651.64 108,004.07 45.04 长期借款 28,150.00 48,910.00 -42.45 长期应付款 51,196.79 65,446.79 -21.77 其中:广东鸿俊 50,000.00 100.00 德运新材 1,196.79 55,446.79 -97.84 产业基金 10,000.00 -100.00 其他 2,463.25 1,843.09 33.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81,810.04 116,199.89 -29.60 负债合计 238,461.68 224,203.96 6.3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增加 45.04%,主要情况如下:①短期借 款减少 3.73%,基本持平;②应付账款增加 19.25%,主要系公司月桂二酸项目总包方 中化二建工程款增加;③其他应付款增加 772.91%,主要系非金融机构借款增加;④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355.1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产业基金明 股实债由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非流动负债减少 29.6%, 主要情况如下:①长期借款减少 42.4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②长期应付款减少 21.77%,主要系产业基金明股实债本息 2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合计 23.85 亿元,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6.36%,基本持平。公司流动负债增加 45.04%,非流动负债减少 29.6%,主要原因系 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流动负债所致。 公司有息负债到期偿债安排: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33,134.02 33,134.02 应付票据 5,327.87 5,327.87 应付账款 14,155.56 16,494.79 33,245.52 63,895.87 其它应付款 14,837.58 14,837.58 应付职工薪酬 1,046.21 1,046.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029.13 37,029.13 长期借款 11,150.00 13,000.00 4,000.00 28,150.00 长期应付款 51,196.79 51,196.79 短期借款:主要系公司根据每年度从各大银行获得的信用额度内取得的正常借贷 业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如期偿还 2.26 亿元,并保持续 贷,其余部分尚未到期,不存在逾期。 应付账款:主要系公司月桂二酸项目总包方中化二建工程款,根据中科新材与中 化二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4.4.2 最终结清证 书和支付”条款,中化二建按月垫付 30%工程款、25%设备及装置性材料款,公司可 以在工程竣工结算三个月后 3 年内分期支付工程款,且不计息。截至目前,公司月桂 二酸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尚不满足支付条件。 其他应付款:主要系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自非关联方取得的借款,其中宁夏 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00 万元借款已提起诉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中 7,000 万元为月桂二酸项目专门借款一年内到期 部分,已偿还 50 万元并与银行达成延期支付协议;18,300 万元为长期借款一年内到 期部分,其中 4,040 万元已逾期(已偿还 20 万元)并被银行提起诉讼,其余部分尚未 到期;10,600 万元为产业基金明股实债本息,尚未到期。 长期借款:截至目前尚未到期,不存在逾期。 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余额主要为应付广东鸿俊借款 5 亿元以及德运新材项目 借款利息 0.12 亿元,公司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借款协议之补 3 充协议》,公司将向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 5 亿元借款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 存在逾期; 根据公司与德运新材签署的《关于签署<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协议书之终止协议>、<股权转让(转回)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尚欠 德运新材借款利息于 2024 年到期,截至目前,尚欠 516.79 万元,不存在逾期。 公司目前采取的措施: 短期借款 3.31 亿元为存量借款,公司多年来与银行保持长期且良好的业务合作 关系,可保持续贷,期后续贷情况正常;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已逾期 部分公司正在积极沟通中。 公司已就当前的困难局面向当地政府、监管机构做出汇报,请求提供帮助,经 与各借款银行沟通,多数银行已同意将年内到期借款延期一年支付,并调整计息方 式。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设立纾困帮扶计划,引入纾困资金,并已与中科新材签署 《纾困帮扶合作协议》,规模不超过 8,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资金专项用于中科 新材纾困,缓解公司流动性危机。(具体详见:临 2023-043 号公告)。 (2)结合 2022 年度借款的实际发生情况,说明财务费用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利息支出 9,187.51 3,127.94 193.72 减:利息收入 70.94 72.86 -2.64 汇兑损失 -192.19 62.12 -409.39 其他 40.63 8.52 376.88 合计 8,965.00 3,125.73 186.81 2022 年度,公司共计提财务费用 8,965 万元,较 2021 年增加 186.81%,主要原 因系如下: ①银行借款 A、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短期借款 33,060.00 34,360.00 -3.7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300.00 7,420.00 240.97 长期借款 28,150.00 48,910.00 -42.45 合计 86,510.00 90,690.00 -4.61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借款共计 86,510 万元,较年初减少 4.61%。 4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变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将 2023 年到期的长期借 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B、银行借款利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费用化利息 5,016.28 2,511.64 99.72 资本化利息 610.80 2,368.77 -74.21 合计 5,627.08 4,880.41 15.30 2022 年度,公司银行借款利息 5,627.08 万元,较 2021 年增加 15.3%。其中费用 化借款利息 5,016.28 万元,较 2021 年增加 99.72%,主要原因系公司月桂二酸项目部 分在建工程已于 2021 年转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 第十四条:“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 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 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的相关规定,2022 年度公司将对应银行借款利 息停止资本化,导致费用化借款利息大幅增加。 ②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 A、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德运新材 49,000.00 -100.00 广东鸿俊 50,000.00 100.00 产业基金 10,000.00 10,000.00 宁国投 7,000.00 100.00 华浩置业 5,200.00 100.00 合计 72,200.00 59,000.00 22.37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 72,200 万元,较年初增加 22.37%。主要原因系向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投)、 上海华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置业)借款所致。 B、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费用化利息 4,171.23 616.30 576.81 资本化利息 94.40 1,221.54 -92.27 5 合计 4,265.63 1,837.84 132.10 2022 年度,公司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 4,265.63 万元,较 2021 年增加 132.10%。 2021 年度,公司计提德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新材)借款利息 1,203.32 万元,其中资本化利息 815.11 万元、费用化借款利息 388.21 万元。2022 年 公司向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俊)借款用于购买德运新材持有的 中科新材 49%股权,全年计提借款利息 2,320.74 万元;全年计提宁国投、华浩置业等 借款利息 1,196.49 万元。因广东鸿俊、宁国投、华浩置业的非金融机构借款均为一般 借款,借款利息全部计入费用化借款利息核算,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 (3)公司的母公司报表中,2021 年的财务费用为 8,137 万元、2022 年为 3,688 万元,与合并报表的 2021 年 3,126 万元、2022 年 8,965 万元差异较大。 公司财务费用抵消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各公司单体报表财务费用 9,059.41 9,590.74 合并报表抵消德运新材借款利息 -6,058.58 合并报表抵消产业基金借款利息 -94.41 -406.43 合并报表财务费用 8,965.00 3,125.73 公司的母公司报表中,2021 年的财务费用为 8,136.64 万元、2022 年为 3,687.78 万元,与合并报表的 2021 年 3,125.73 万元、2022 年 8,965 万元差异较大。 ①2021 年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德运新材签订投资协议书,将持有的子公司中科新 材 49%股权以 49,000.00 万元转让给德运新材。根据公司与德运新材、恒力新材签订 的《恒力新材投资协议书》约定,中科新材将德运新材的投资确认为股权投资,合并 报表层面将德运新材的投资确认为金融负债(具体详见:临 2021-025 号公告)。 根据《恒力新材投资协议书》相关约定,子公司中科新材建设期对德运新材不进 行分红,母公司 2019-2020 年未计提德运新材利息;因合并报表层面将德运新材股权 借款确认为专门借款,2019 年-2020 年合并报表层面根据实际借款利率计提德运新材 明股实债借款利息 1,268.59 万元、3,974.88 万元,共计 5,243.47 万元,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相关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德运新材签署《终止协议》、《股权转让<转回>合同》, 德运新材同意以实际出资额 49,000 万元和按照年利率 6%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6 6,446.79 万元,向本公司转回所持中科新材 49%股份。原《恒力新材投资协议书》项 下中科新材向德运新材支付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不再执行。为了在母公司层面全面反 映德运新材的应付利息,2021 年公司母公司按照股权转回协议约定的年利率 6%计提 德运新材 2019-2021 年借款利息 6,446.79 万元,并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合并报表层面 将 2019-2021 年计提的德运新材借款利息中资本化利息 6,058.58 万元予以抵消,导致 母公司财务费用于合并报表中财务费用差异较大。 ②2022 年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 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财务费用 3,687.78 万元,与合并报表中 8,965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合并报表中包含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财务费用,其中主要 包括母公司 3,687.78 万元、中科新材 4,919.36 万元、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6.7 万元。子公司中科新材财务费用较 2021 年增加较大主要原因系月桂二酸项目部 分在建工程已于 2021 年转入固定资产,2022 年度公司将对应银行借款利息停止资本 化,导致费用化借款利息大幅增加。 5.关于中科新材复工复产进展。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中科新材 因流动资金不足而临时停产。因该事项,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出具保 留意见。公司称,为解决当前困局,将引进纾困资金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并恢复生产, 计划 5 月份出台具体方案,预计 3 个月内恢复生产。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中科新材 2022 年年度及 2023 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以及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占比,充分提示中科新材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补 充说明为恢复生产已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确认能否在 7 月 5 日前 恢复生产,并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3)公司称,济 南长悦未按约定交纳增资款是导致中科新材临时停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司未依规 披露上述进展事项,已构成违规。请公司补充披露对济南长悦的违约行已采取的维 护上市公司利益的有效措施;(4)公司拥有投资性房地产 6,128 万元,同比增长 385%,公司解释为中科新材房产出租所致。请补充说明中科新材作为公司主要经营 资产对外出租房产的主要考虑,上述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中科新材 2022 年年度及 2023 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在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占比,充分提示中科新材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科新材主要财务数据 7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3 年一季度 主要财务数据 占上市公司 占上市公司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44,710.40 65.64 883.69 1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78.54 83.25 -5,601.38 9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039.05 85.74 -5,622.26 95.31 益的净利润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1 亿元,其中长链二元酸业务 4.47 亿元,占比 6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48.43 万元,其中长链二元酸业务 - 11,778.54 万元,占比 83.25%。 2023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10.94 万元,其中长链二元酸业务 883.69 万元,占比 19.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3.35 万元,其中长链二元酸 业务-5,601.38 万元,占比 95.86%。 (2)补充说明为恢复生产已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确认能否在 7 月 5 日前恢复生产,并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就恢复中科新材生产事项向当地政府、监管机构做出汇报,请求提供帮助, 经多方沟通协调,当地政府特设立纾困帮扶计划,期限为 12 个月,规模不超过 8,000 万元,其中相关金融机构贷款 6,000 万元,中科新材缴纳保证金 2,000 万元,资金专 项用于中科新材纾困。中科新材已于 7 月 1 日恢复生产并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 司与宁夏创衍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纾困帮扶合作协议>的议案》并签署相关协 议,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已消除。(具体详见:临 2023-038 号、临 2023-043 号公告) (3)公司称,济南长悦未按约定交纳增资款是导致中科新材临时停产的主要原 因之一。公司未依规披露上述进展事项,已构成违规。请公司补充披露对济南长悦 的违约行为已采取的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有效措施; 对于济南长悦新材料科技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违约行为,中科新材 将采取不仅限于法律手段弥补损失,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拥有投资性房地产 6,128 万元,同比增长 385%,公司解释为中科新材 房产出租所致。请补充说明中科新材作为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对外出租房产的主要考 虑,上述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投资性房地产 6,128 万元,主要为中科新材 将部分闲置的人才公寓对外出租所致,并非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或二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第三条:“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一)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三)已出租的建筑 物”的相关规定,公司人才公寓出租属于准则规定的已出租的建筑物,相关会计处理 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