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事项发表以 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被担 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的发展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邓 春华委员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本次公 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委员:卢馨、陈宏辉、韦俊、邓春华、刘立斌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