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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益科技:生益科技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7-12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

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7 日止)已到期,需对首

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5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26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

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向 48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0,216.8977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35 元/股,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
    2、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0.5569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 27.68 元/股,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实

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的 2018 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的计算方式,自 2019 年 6 月 6 日起,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由 13.70 元/股调整为:P=P0-v=13.35 元/股。

    2、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原激励对象 1 人离职,按规定取消激励资

格,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90 人调整为 189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70.5569 万份调整为 367.7777 万份。

    3、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

的原激励对象 3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83

人调整为 48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216.8977 万份调整为 10,196.3977 万份,注

销 20.5 万份。

    4、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的 2019 年年度

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35 元/股调整为 12.9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27.68 元/股调整为 27.28 元/股。

    5、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
予的原激励对象 1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80 人调整为 47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196.3977 万份调整为 10,146.3977 万

份,注销 50 万份。

    6、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

予的原激励对象 10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9 人调整为 179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67.7777 万份调整为 347.3185 万份,注销

20.4592 万份。

    7、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的 2020 年年度分红方案,

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12.95 元/股调整为 12.5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28 元

/股调整为 26.88 元/股。

    8、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

励对象 6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79 人调整

为 473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 8,624.4427 万份调整

为 8,579.1808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146.3977 万份调整为 10,101.1358 万份,

注销 45.2619 万份。

    9、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9 日)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179 名(含 1 名当期

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385,567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0、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
激励对象 5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9 人调

整为 174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 208.3918 万份调整

为 202.025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47.3185 万份调整为 340.9517 万份,注销

6.3668 万份。

    11、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的 2021 年年度分红方

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2.55 元/股调整为 11.9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88 元/股调整为 26.28 元/股。

    12、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

原激励对象 7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73 人

调整为 466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 6,055.8906 万份

调整为 6,003.6066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101.1358 万份调整为 10,048.8518

万份,注销 52.2840 万份。

    13、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

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止)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174 名激励对象所

持共计 1,010,125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4、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

原激励对象 6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4 人

调整为 168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 101.0125 万份调整为 97.2020 万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40.9517 万份调整为 337.1412 万份,注销 3.8105 万份。

    15、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的 2022 年年度分红方

  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28 元/股调整为 25.83 元/股。

      16、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

  的原激励对象 16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66 人调整为 45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 3,001.8033 万份调整为

  2,963.8857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48.8518 万份调整为 10,010.9342 万份,

  注销 37.9176 万份。

      综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简表如下:

      ①股票期权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董事会审议调整                  初始数量(万    调整后数量
                       期次                                              调整原因
    日期                            份)          (万份)
                                                              取消 1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0 年 3 月 23 日   预留授予     370.5569       367.7777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销 3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0 年 5 月 7 日    首次授予    10,216.8977    10,196.3977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销 1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0 年 5 月 26 日   首次授予    10,196.3977    10,146.3977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销 10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1 年 3 月 26 日   预留授予     367.7777       347.3185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8,624.4427                   注销 6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1 年 5 月 20 日   首次授予                   8,579.1808
                                  (注 1)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208.3918(注                  注销 5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2 年 3 月 25 日   预留授予                    202.0250
                                    1)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6,055.8906(注                 注销 7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2 年 5 月 18 日   首次授予                   6,003.6066
                                     2)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101.0125(注                  注销 6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3 年 3 月 27 日   预留授予                    97.2020
                                    2)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3,001.8033                   注销 16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
2023 年 5 月 18 日   首次授予                   2,963.8857
                                   (注 3)                     象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 1:初始数量 8,624.4427 万份及 208.3918 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

  行权期的数量。
 注 2:初始数量 6,055.8906 万份及 101.0125 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

 和第二个行权期的数量。

 注 3:初始数量 3,001.8033 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

 个行权期的数量。

      ②行权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董事会审议调整                  调整前价格   调整后价格                调整原因
                      期次
    日期                        (元/股)    (元/股)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
2019 年 6 月 18 日   首次授予     13.70        13.35
                                                          税)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2020 年 5 月 26 日   首次授予     13.35        12.95
                                                          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2020 年 5 月 26 日   预留授予     27.68        27.28
                                                          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2021 年 5 月 20 日   首次授予     12.95        12.55
                                                          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2021 年 5 月 20 日   预留授予     27.28        26.88
                                                          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
2022 年 5 月 18 日   首次授予     12.55        11.95
                                                          税)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
2022 年 5 月 18 日   预留授予     26.88        26.28
                                                          税)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
2023 年 5 月 18 日   首次授予     11.95        11.50
                                                          税)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
2023 年 5 月 18 日   预留授予     26.28        25.83
                                                          税)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15%,480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计 1,529.4550 万份。由于有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经 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该名离职人员期权,调整

 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80 人调整为 47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196.3977 万

 份调整为 10,146.3977 万份,注销 50 万份,因此,第一期行权的期权激励对象是 479 名,
对应的股票期权是 1,521.9550 万份,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可进行

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

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

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17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1,389,267 份,自 2021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9 日止可进行第一个行

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3、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

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5%,47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2,523.2902 万份,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止可进行第二个

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

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174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

共计 1,010,125 份,自 2022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

股票期权行权。

    5、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

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46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共计 3,001.8033 万份,自 2022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7 日止可进行第

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6、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

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16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期行权的股票期

权共计 972,020 份,自 2023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止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

股票期权行权。

    7、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

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

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450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963.8857 万份,自 2023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止可进行

第四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中规定“期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行权。期权有效

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截至 2023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 5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 2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注销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
未行权的 2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260 万
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