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收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发表意见 如下: 1、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 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此次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此次变更理由恰当合理。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友萍、张亮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