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和《关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核查。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 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