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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3-05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
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公司5%
以上股东陈丽芬持有的江苏阳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53)。今日公司接到前述股东的通知:其持有的自2023年7月21日起被
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江苏阳光的股份,已于2023年7月25日解除冻结、
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1)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和司法标记的情况

    股东名称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解除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数量            226,311,454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9%

    解除冻结时间                              2023 年 7 月 25 日

    持股数量                                  226,311,454

    持股比例                                  12.69%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5,721,454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3%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0.32%

    (2)股东郁琴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和司法标记的情况
 股东名称                               郁琴芬

 解除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数量         162,14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09%

 解除冻结时间                           2023 年 7 月 25 日

 持股数量                               162,140,000

 持股比例                               9.09%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17,840,0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00%

(3)股东陈丽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和司法标记的情况

 股东名称                               陈丽芬

 解除冻结、司法标记股份数量             148,181,02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1%

 解除冻结时间                           2023 年 7 月 25 日

 持股数量                               148,181,020

 持股比例                               8.3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0%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后,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剩余被冻结本公司股份23,56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

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