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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 2023-05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交易公平,
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公司增加与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
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增加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实际
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
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与关联方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
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4
         公司对 2023 年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现根据市场情况
  以及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增加 2023 年度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
  光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按产品和                                   增加后
                                  2023 年度 本次增加
  类别      劳务等进    关联人                       2023 年度         增加原因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一步划分                                 预计金额
                                                                 因公司于 23 年 5 月关
                                                                 停处置热电车间,公
采购产品
         电力          阳光集团   3,968.35      2,600   6,568.35 司自发电力减少,公
  或商品
                                                                 司 2023 年度向阳光集
                                                                 团采购的电力增加。
采购产品
         租赁费        阳光集团     231.65          0     231.65           /
  或商品
小结                                 4,200      2,600      6,8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阳光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琴芬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注册资本:195,387.3 万元
         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面料
  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
  机械设备研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
  发;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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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
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 216.89 亿元,总负债 97.76
亿元,净资产 119.13 亿元。2022 年 1 月至 12 月营业收入 128.16 亿元,净利润 8.53
亿元。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 208.80 亿元,总负债
93.24 亿元,净资产 115.56 亿元。2023 年 1 月至 6 月营业收入 63.94 亿元,净利润
4.54 亿元。
        2、关联关系
        阳光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
 约能力良好。
        4、2023 年公司预计与阳关集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 2600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双
方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阳光集团签订了《2023 年度供用电
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其采购电力,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业务合
同。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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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产品或商品等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往来,本次增
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公平、公正,交易
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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