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9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收悉公司提供的拟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
相关资料,经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客观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 娟 邹志强 李 新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