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8-2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已提前收悉相关材料,并对公司拟于2023
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并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进行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往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一致同意续聘其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
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张娟 邹志强 李新
二零二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