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 立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陆惠芳女士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我们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钱韦成先生 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钱韦成 先生增补为公司董事,提请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