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海 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我 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选举及聘任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任职 及候选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事项,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 6 月 12 日 李力: 吕立彪: 刘明志: